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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08年11月29日

(2008-11-28 23:59:28) 下一個
昨天晚上9點鍾,張超群來電話。這次電話交談了一個小時。
       他說:晚上給你打了幾次電話,都沒人接,估計你又到外麵吃飯了。
       我說:對,金橋的徐老板約了幾個朋友吃晚飯,我喝了點藥酒,剛進門,就接你電話了。你還好嗎?
       張說:好還是好,就是沒有象你一樣,經常有人請吃請喝……你也是在搞點吃吃喝喝的小腐敗……也要得,融入社會……我回建行宿舍取報紙,明天去不墨居。上午同老漢見了麵,下個星期野火會過來……你對楊佳的案子怎麽看?
        我:陳碧波要做楊佳第二,我同他交換了意見。今天的日記就是寫的這個內容。我念給你聽吧……
       聽我念完日記,超群說:楊佳這個案子社會反響很大。有不同意見,是正常的。我的基本觀點是:
         一是同情楊佳,不到30歲就處死了,可惜。?
         二是楊佳必須判死刑。他殺死6名警察,不判死刑,法律何在?
         楊佳在上海公安局受到了冤屈,他應當尋求法律的辦法,或者其他辦法來解決。不應當報複行凶。以毒攻毒,冤冤相報的做法不可取。我很欣賞重慶“最牛的釘子戶”,他就會利用輿論的力量,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我對貪官是同情的,但是我又力主嚴懲貪官。現在遍地是貪官,完全是壞的製度造成的。貪官是貪腐體製的犧牲品,不僅僅是他們個人的罪惡。所以在懲辦貪官的同時,我對具體的貪官總是有同情心。警察也一樣,製度壞,才有壞警察。對壞警察要繩之以法,但不能搞報複殺人。對楊佳亊件,要站在最高的角度來觀察,來評論。不能讚同任何暴力。暴民政治,危害社會,要反對。陳碧波的事,你要勸說,要堅決阻止他的暴力行為……
            ……
        老張要我堅決阻止陳碧波的暴力行為,我當盡力為之。但是,陳碧波為什麽要準備實施暴力?而且要亊先多次聲明?
        任何犯罪,都有犯罪的原因。隻有弄明白罪因,解決罪因,社會才不會有犯罪。
        當前社會犯罪現象十分嚴重,其罪之源究竟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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