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話08年11月1日
(2008-11-02 0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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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鬼話講到瞿鬆柏,引起本市網友的興趣。接到10多個電話。大概是我透露的信息有可靠性,澄清了某些民間傳言。
6月17日,瞿鬆柏被檢察院帶走,已經有4個半月了。官方沒有公布瞿的任何信息。但民間傳說一波接一波。諸如:瞿鬆柏自己交代出有900多萬元;說他跳樓,腿摔斷了;他老伴企圖出境,在廈門機場抓獲,並因此而眼睛失明;瞿要求以揭發省府□□□為條件,獲取寬大處理;說他包養中銀酒店女子,生了兒子,幸好4年前,花200萬“了難”了;……這些傳言,講得活靈活現。現在看來,大都是“別有用心者”編造的。
人們為何熱心編造、傳播不實信息呢?如果官方能及時發布案情進展,傳言還有市場麽?
《鳳凰衛視》幾乎天天都有陳水扁幣案的進展情況報道。而大陸辦案卻是封閉的。震驚世界的楊佳襲警案,如同北京奧運,如同神七上天,引起國人高度關注。可是,這個驚天大案隻能秘密審判。這是為什麽?人民當然有理由懷疑:不敢公開審判,是為掩蓋見不得人的東西。
法律的尊嚴,在於公平公正。而公平公正的前提是公開。不透明,就不可能有公平公正。自然也就無尊嚴可談。封閉,掩蓋的是司法腐敗。
瞿鬆柏貪腐案,是100多萬元,還是900多萬元。我並不大關心這種數據。瞿鬆柏不是孤立作案,他必然牽涉上下左右。我關注的是具體案情。而這是不可能公布的。否則會影響穩定:當然是官場穩定。
無論是台灣司法的公開原則,還是大陸司法的封閉規矩,均源於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