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父91歲。患老年癡呆症多年,過去的亊記得清楚,現在的亊毫無記憶。最突出的問題是大小便失禁。前幾天突發心肌梗塞,左手左腳癱瘓,住進醫院急救,病情穩定。昨天上午,我們一家人回老家,中午到縣城,隨即去醫院。老人正躺在床上打吊針。
見麵時,我問他認不識我,他搖搖頭說:不認識。當我自報“殷正高”的名字時,他顯得高興,說:殷正高,我認識,他在嶽陽。並反問我:你認識殷正高?
我笑了,忙說:我就是殷正高。
他先是搖搖頭,後又點點頭,說:對。我說哩,你就是殷正高,大女婿。然後要同我握手。
嶽父麵色尚可,講活真氣還足。食欲好。他的生命力還沒有衰竭。
下午驅車10公裏去見嶽母。老人86歲了,很清醒。耳有點聾,背有點駝。眼睛白內瘴手術效果不好。她對我說,90多歲了,可以死了。不要送醫院治療,要接回來,讓他慢慢死。人活的太辛苦,一天要拉幾次屎尿,太折磨人……
大舅子同意母親的觀點:主張放棄治療。他說:久病床前無孝子……實在受不了啦!
小舅子卻極力主張積極治療。盡可能延長生命。
三個女兒似乎傾向母親的意見。三個女婿,其他兩個不怎麽說話。我態度很明朗:以醫生意見為準。如醫生說,不是死症,就應盡力醫治。如醫生認為不行了,應馬上運回家:因老人要求死在家中,按佛教儀規辦喪亊,並希望土葬。 ……
說到死,市公安局老局長張大堯曾同我講了三點:一是不怕死。人都有一死,怕什麽?二是不想死,現在條件好,多看看世界。三是怕磨死。老了,病了,不能自理,痛苦,磨人。那不如早死。
看看嶽父的情況,想想大堯局長的話,人老了,對死,真還值得思考。有人倡導“安樂死”,不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