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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08年1月13日

(2008-01-15 01:28:59) 下一個
 

▲新華社消息:1823時許,西豐縣常務副縣長約見新華社記者時說,西豐縣公安局已於今天下午召開會議決定,撤銷對北京《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的立案及拘傳。
看到這條新聞,我為記者朱文娜鬆了口氣。當今社會,凡“良心”而非“喉舌”的記者,他們會被惡勢力威脅,會被毆打,會被拘押,……而朱女士免了一次災難,真幸運也。不過,老殷有兩點疑惑:
一、公安局既然是撤銷對朱文娜的立案及拘傳,那麽就等於承認原定的立案和拘傳就是搞錯了。據此,是否可以推定:《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的文章應說是正確的了。再據此,文中的主人趙俊萍還在坐牢,怎麽解釋?
二、公安局作出撤銷決定的根本原因是什麽?是上級的幹預?還是當今“最牛縣委書記”自己的覺醒?有人說是屈服於輿論的壓力,是嗎?當今是權力決定一切。權力怎麽可能會向輿論投降?主人會向仆人下跪嗎?

111日下午230分,在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舉辦了“從西豐誹謗案件看如何改善輿論監督環境”學術研討會。與會代表從一個小小的案例出發,提出了對中國輿論監督環境的憂慮和反思。在京各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學者六十多人參加了研討會。大家就近期發生的一係列誹謗案件來思考如何遏製有人利用公權力打壓輿論監督,和新聞的采訪權,監督權,知情權等如何得到製度化的保障。
老殷觀點:在京城能及時召開這種會,真不容易。警察沒有上門幹擾?比我和張超群幸運。我向會議發起人致敬!西豐誹謗案事件,雖是個案,卻有普遍性。隻有從製度入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不過,我又覺得:學術研討會能解決什麽問題?隔靴能搔癢乎?

▲外電2008112日報道:幹擾新聞自由台灣台中市警長道歉

台中市警方調閱記者通聯紀錄,查證員警泄密案,警察局長葉坤福昨針對此事致歉。台中市警察局督察室調閱員警與記者電話通聯紀錄,查證記者新聞管道,市長胡誌強昨日表示" 期期以為不可";市警局長葉坤福隨後開記者會表示,督察室此種做法會幹擾新聞采訪自由,當場鞠躬致歉。
海峽兩岸同為炎黃子孫。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台灣的官員和警察為何那麽重視“新聞采訪自由”? “新聞采訪自由”和“新聞封鎖”,兩種搞法,哪種搞法能最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昨天,台灣立委選舉,國民黨逾2/3席,民進黨崩盤。消息傳來,老殷興奮,今晨起床,遙望東方,讚歎曰:振興中華的必備條件是結束一黨專製,執行多黨競爭,台灣為大陸作出了好榜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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