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京幾日如同做夢。今天,張超群來電話4次。他夢未醒,一再囑咐,今天我的日記隻能寫他電話中講的夢話。
綜合超群4次電話內容,有如下要點:
一、從前,常有“押送回鄉”的說法,毛澤東時代常有“遣送回原籍”,這次,對我們是“禮押回鄉”。為什麽叫“禮押回鄉”?主要是兩點:第一:必須離京,必須回鄉,我原先還準備去其他幾個城市旅遊,都不允許,公安局魯隊長非常強硬:必須馬上離開北京!隻能由3名專人陪同,不然這個驚天大案就沒結束。第二、他們表麵上客客氣氣,以禮相待,往返路費都幫我報銷了。(我說:不象毛澤東年代,那時槍斃了人,還要家屬出子彈錢。社會進步了啊!)
二、對這次北京活動總的評估是兩句話:我們履行公民權力而失敗;當局以踐踏憲法而勝利。失敗者光榮,勝利者卑鄙。
三、當局貌似強大,其實非常虛弱。如同驚弓之鳥,如同熱鍋上的螞蟻。我們就幾個老朽書生,到京城聚一聚,談一談,有什麽了不起?值得他們如此大動作?調動多大警力!耗費多少錢!常說秀才造反三年不成,象我們三十年也不會成。(我說:我們不是造反,我們是希望當局放棄獨裁,變專製為民主執政)
四、民主就是講公開透明。我們的所有活動都是光明的、公開的。我的文章提前16天在網上發表了,你老殷在網上公布了自己去北京的時間和車次,我們明知電話被監控,但不在乎,還是照講不誤,半點也不掩飾,不用保密,我們無密可保。因為,我們相信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力:言論自由。可是當局呢,在陰暗角落,搞監控,8號中午,晏主任請吃,有個男服務員就是公安局警察裝扮的(我說:不會吧?你怎麽知道的?張說:那人笨手笨腳,不象服務員,他的眼神也不對頭)。晚上,汪鐵華請我們吃飯,公安局的就在隔壁……專製就是不擇手段,就是黑暗。你說悲哀,這就是悲哀。
五、這回我們兩個人升級了,在周永康那裏掛了號。是公開的異教徒。也好。沒什麽可怕的。反正我們堅持一點:不搞陰謀活動,一切行動合法、公開。以後,如果對我張超群不禮貌,我就說:我是在周永康那裏掛了號的人……哈哈。
六、中國社會已經發展到了關鍵時期,必須要有反對黨。我不會參加反對黨,但是我要成為共產黨內的反對派。我一再強調要組織起來,不是成立政黨,而是要成立政治改革研究會。你想一想,這一次如果把我們兩個抓起來了怎麽辦?誰送牢飯?誰給我送煙?如果有一班人馬,奔走呼喊,就不一樣羅,孤軍奮戰不行。我知道,在這點上你同我有分歧。
七、今天中午,單位一把手請我吃飯,喝五糧液酒。他說:李銳是老革命,文章寫得好,我很佩服。你張行長的文章也寫得好。我要再學習學習。以後就再莫去北京搞聚會,不要搞什麽組織。我說:建行是我的家,我聽你的……本來,我也不想去北京的。這隻能怪殷正高,他硬要我寫文章,硬要拉我去北京……我是處長,殷正高當過市長,官小的當然得聽官大的……明天中午,他們要去我的不墨居,並說要帶兩瓶五糧液,你來不來喝酒? ……
張超群說:反正我倆個的電話已經被監控了,無所謂,明人不做暗事,該怎麽講就怎麽講,怎不會因為我打電話而把我關起來,真要那樣也好,隻能說明專製已到了末日,最後的瘋狂!我怕個鬼,我們就是要搞合法鬥爭……
4次電話,他講了一個多小時,雖然是夢話,我也不便照錄。我早就講過:張超群比我走的遠,是個危險分子。我同他還是保持一定距離。如把他的夢話都寫出,不僅會涉連我,而目這網站會封殺。人權就是生存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