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忘卻的紀念

有的寫作是為了懷念,有的則是為了忘卻。而我把這一切交給時間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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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城記(一)

(2007-03-29 10:39:29) 下一個
我以為,離開了那個南方小鎮,我就可以忘記心中的渴望,從而不再尋找;我以為,來到了紐約這個喧囂的大都會,我就可以消失在人群中,從而不被尋找。

像過去中的任何一天,我漫無目的地在時代廣場的人流中穿行著,每個經過身邊的人都顯得那麽匆忙,各色麵孔在眼前一晃便消失在身後。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裏,隻是漸漸覺得寒氣一點點浸入骨髓,而這還隻是紐約冬天的開始。隨意走進路邊的一家咖啡店,裏麵早已是人頭湧湧,要了一杯熱可可,擠到角落靠窗的一排長桌旁坐下來。向外望出去,天色慢慢暗了下來,時代廣場為之著名的各色霓虹燈開始顯示出魔力。就在這個時候,他在我身邊坐下來。我側頭看了他一眼,對他沒有例行公式地問一句:“可以嗎?" 感到有些惱火,他或許是察覺了,說:“我可以坐在這兒嗎?“我可以說不可以嗎?”他顯然對我的敵意吃了一驚,然而他還是好脾氣地笑了笑說:“可是這兒已經沒有別的空位了。” “馬上就會有了。”說著我便站起了身,使勁向門口擠去。

剛走出門口,我感到自己的胳膊給人輕輕拽住了。回頭一看,竟然是他。沒等我發作,他輕輕地說:“對不起,如果我打擾了你。還有,你忘記了你的手機。”我接過手機,衝到嘴邊的話咽了回去,隻是道了聲謝。可是他仍然沒有放開我。我瞪大了眼睛看著他。他拉住我的手緊了緊,聲音很低但很清晰地說:“我喜歡你。”天啊,難道這就是著名的紐約速度嗎?

我終於仔細地打量了他一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衣服是典型的紐約一身黑。如果此刻我轉身離去,我再也不會記得他是什麽樣。

可是我沒有。是因為像刀子一樣刮過我臉龐的寒風使我留戀他手掌的溫度嗎?是因為霓虹折射在他溫柔的眼睛裏的眩惑嗎?還是因為如亦舒所說的,在晨昏更替,明暗交接的時候,人的意誌最容易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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