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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first time

(2007-03-27 13:18:28) 下一個
記得當年早戀早(1-3)
來? 668 於 07-03-27 03:58:09 [檔案] [博客] [舊帖] [轉至博客] [給我悄悄話]






前幾天,一個妹妹突然問我:什麽時候開始戀愛的。

我想啊想啊,思緒飄飛了很久,一直飄到了我的孩提時代,才終於定了格。。

(1)

我想我發育的一定比同齡的孩子早,我在3歲抑或4歲的時候,就開始喜歡幼兒園的妹妹。不是每一個,就是一個,芳芳

我日後常說若水三千,我取一瓢。人家都以為我是賣弄詞句,其實在我不識字的時候,我的心裏已經有了這樣樸素的思想。

芳芳是我們班的班長。2個啾啾辨,大眼睛,塌鼻子,小圓臉粉撲撲的,特別幹淨,在我們這些還流鼻涕的小孩子中間,簡直就是天使在人間。

老師總說她好,要我們以她為榜樣,我也覺得她好,想著以後的老婆就是這樣,想著有一天,我們有個孩子,我做爸爸,她做媽媽,我去農民的地裏偷糧食,然後她煮給我們吃。我們的孩子,也要叫芳芳。

之所以想到了偷糧食,是因為那是我當時知道的唯一可以往家裏弄糧食的方法。

幼兒園裏常有戶外活動,這是我最喜歡的活動,因為這是我唯一可以向芳芳表白的時候,用我的擁抱。每次結束的時候,老師會告訴芳芳,芳芳就一舉小手,奶聲奶氣的喊道: 小朋友們,集合啦 。

於是小朋友們就衝到她身邊,將她團團抱住。

我想我小時候就很聰明,因為我知道未水綢繆這個深刻的道理。

每次戶外活動的時候,我就會觀察太陽,當某棵樹的影子滑到一個螞蟻窩的時候,就是老師快要讓我們集合的時候。

我會提前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走到離芳芳比較近的地方玩,一待芳芳舉起手,我就第一個衝過去,把她抱住,我想我用力的擁抱,會讓她明白我對她的喜歡。

現在在論壇裏看到女ID們整天抱抱的,我覺得很幼稚,那是我3歲時候幹的事情。

想來愛情的力量是很偉大的,至少是很有力的,因為好幾次,我抱芳芳太大力了,把她給弄哭了,她會哭著告老師:668抱的好疼。

老師總是很善解人意,說:別哭,那是因為他喜歡你


(2)


在幼兒園裏,孩子的地位是靠打架來確定的,我是男孩子中的二大王,就是第二厲害的。大王是建建,一個比我小3天卻比我發育的好的家夥。

我很嫉妒建建,不光是因為我打架打不過他。主要是老師總會叫建建和芳芳一起上台表演唱歌,跳舞,他們倆總是作為榜樣手拉著手站在講台上。隻有在很偶爾需要4個人的時候,我才會被叫上台。但是跟我拉手也不是芳芳。有時是瑩瑩,有時是涓涓。我嫉妒的牙齦癢癢。不過我出生於一個書香門第,家裏牆上大大的掛著幾個字“師恩難忘”。所以我一直都很尊重老師的意見。從來不對她說其實應該我拉著芳芳的手。

愛情就是點點滴滴,而且越滴越多。當它滴到足夠多的時候,就爆發了我和建建之間的戰爭。

我還記得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男孩子們在牆角彈著玻璃球,女孩子則在樹蔭下跳著橡皮筋。老師們快樂的走出了我們的視線

我走向女孩子,從兜裏拿出一塊奶糖,鄭重的想把它送給芳芳。

建建站到了我的麵前。我想我身體發育的不如建建一定是因為我不如他饞,他的眼睛總是能用最快的速度看到小朋友的餅幹,糖果,水果,甚至是打蛔蟲的糖丸。然後他就會用他大王的身份來要求跟他分享。

我不想給他,那是我想給芳芳的。

“拿來”

“嗯~,這是我爸昨天給我的”

“我咬一口”

“瑩瑩說你有口臭,上次你咬了她的蘋果,她都給熏吐了”

“給不給”

“。。。。。”

“打!”

建建的小拳頭雨點般的向我打來。我想跑去告老師,可是我看到芳芳正在看著我們。

一種男子漢的豪情油然升起。

我開始還手,閉上眼睛胡亂的向建建打去,心裏想著要堅持不哭,要堅持到老師來將我們拉開。

也不知道時間過了多久,忽然“哇”的一聲,建建哭了。

我睜開眼睛,卻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耶~~”我把建建打哭啦。。。。。

想來從第一次我跟建建較量之後,我的身體有了比較快的發展,我能打贏建建了。

我自豪極了,向芳芳看去,芳芳一路奔跑著去找老師了,奶聲奶氣的喊:668把建建打哭啦,668把建建打哭啦。

男孩子們都用羨慕的眼光看著我,因為從明天起,我就是大王了。

我很高興,以後拉著芳芳手的,就是我了。

但是我錯了。

放學前,建建派了他的4個打手來打我。

當時我正蹲在廁所裏,

想來他們也很聰明,選擇了一個我最無力還手的時候。

看到他們,我剛站起身,眼睛上就被踢了一腳

眼前一黑,我被送進了醫院

誰也沒有想到,這一腳之後,我很快結束了我的幼兒園生活。

(3)

其實沒有什麽太大的事情,小孩子能有多大力量呢,隻不過是弄得我眼睛有些充血而已。不過我做醫生的媽媽很緊張,這樣我就在家裏休息了一個星期。

等我再次回到幼兒園,準備做大王的時候,發現芳芳走了。

消息是建建告訴我的。這家夥不光饞,還特8卦。他告訴我芳芳的爸爸媽媽調動工作,去別的省了。他還告訴我瑩瑩當了班長。

我看過去,果然瑩瑩站在中間,舉著小手,象芳芳一樣奶聲奶氣的喊:小朋友們,集合啦

我沒有跑。慢慢地走了過去。

我不喜歡瑩瑩,盡管我們2家是世交。

瑩瑩皮膚比芳芳白,眼睛比芳芳大,

可我不喜歡瑩瑩,因為她的頭很大

許多年後,當我把瑩瑩攬在懷裏的時候,才發現其實她的頭,不是小時候那般的大。

沒有了芳芳,我沒了心思,沒有了魂兒。

我沒精打采的對媽媽說:我不想上幼兒園了

媽媽很緊張,問:那你想去那裏呀。

說話的時候正好經過一間小學,看到一群嘰嘰喳喳的小孩子。

“上學”,我隨口答道。

“上學?”

其實我還沒有到上學的年齡,不過對我這個寶貝兒子,媽媽總是千依百順。

於是媽媽動用各種關係,敲開了小學的門,小學的校長決定錄取我入一年級。

為了表示這個不是走後門,小學從幼兒園又找了7,8個孩子,坐在一起考試,擇優錄取。

我家裏一直都有很好的家庭教育,那個時候的我考小學1,2年級的試卷一點問題都沒有。

我語文考了100分,數學95,理所當然的被錄取了。

有些孩子在那裏玩了半個小時,隻在試卷上畫了個雞蛋。他們的父母對我父母佩服得要死。

可是有一個孩子也很厲害,2門都是100分。跟我一起被錄取了。

就是那個大頭的瑩瑩。

真是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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