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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粗哪個比較管用?

(2007-03-25 11:28:34) 下一個
在長和粗之間,東方人一般偏向前者。所謂力大降十會,一巧破千斤。又曰一寸長,一寸強。哪怕嘴上頗不情願的讓神力無窮的李元霸、宇文成都們坐個頭椅,也一定要讓俏少保羅成這樣的槍神搶些風頭。七尺刀八尺棍,大槍一丈零八寸。亮鬼頭刀古月刀狼牙棒的請去反派登記處報名,俊雅風儀的長槍才是亭亭玉立的主角代表。
  話說長本來就是比較有效的東西。宮本武藏拿船槳削根長條都比小次郎的長刀頂用。陵南主教練說話:“魚住你的身高就是莫大的天賦。”再往回說,千敗教練費奇那廝說了:“凱文·麥克海爾是為籃球訂做的。”他的意思不是說一個6尺9寸身高體重不如喬丹在內線廝混渾身冒骨頭軸子是個好身段,他是在說長度:如今每天被狼隊球迷罵的那個愁眉苦臉的白人,就靠著長胳膊長腿成為NBA史上最難防範的低位進攻手&最好的低位防守者。
  
  看錄象你就能知道,張伯倫比起拉塞爾最大的優勢其實是他的臂長,這使鴕鳥張大人可以輕鬆在聯盟任何人頭頂低手拋籃,就好象郵遞員送牛奶。長胳膊長腿足以彌補你脖子短給人帶來的錯覺。布蘭德去年一度被人當作MVP候選無非是因為他發覺自己那副長臂不拿來投籃是真正的錯誤。你得理解NBA這項運動:速度、彈跳、爆發力這些天賦之外,真正最重要的天賦是什麽?
  
  籃球場上,在進攻端,你所做的一切技術動作無非是縮短你的手臂與籃筐的距離,減少你的手與籃筐之間的障礙;在防守端,你所做的一切無非是擴大你自身的存在,為對手與籃筐之間的空間填充障礙。
  
  這是帕特裏克·尤因和肖恩·馬裏昂被低估的原因。不看齊所有比賽而隻看技術統計時,會有人以為他們在防守端還不如羅賓遜或者傑拉德·華萊士什麽的。
  
  以下要給出的是這樣一個命題:
  麥蒂是NBA曆史上身體天賦最佳的搖擺人,沒有之一。
  
  看過2000年扣籃大賽的人會反駁說,麥蒂彈跳雖然超絕,依然未比他表哥和弗朗西斯傑出——我知道我知道,但看看弗老大的短胳膊和6尺3身高吧。麥蒂有實際6尺9左右的身高,驚人的臂長,曾經聯盟最快的第一步,不可思議的柔韌性和協調性。他可以輕鬆在聯盟任何人頭頂幹拔,而不需要像喬·約翰遜那樣緊張而促迫的做20尺後仰——雖說去年12月我就覺得這一招已經是聯盟無解殺招之一了——或者像已經發胖的皮爾斯那樣做優美的晃動然後在弧頂中投。他也不需要像科比那樣做大量繁複的擺脫動作,甚至不需要1996-98年幫主那樣的背身動作。嘩,他就可以在你麵前跳起來,把球投出去。J博士不具有如此的身高,勒布朗沒有如此的臂長。史上搖擺人裏唯一有些像他的是冰人。不過老先生的爆發力還欠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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