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Pete, 一個金發碧眼的白人男孩,到我們公司作in term. 一天,有個墨西哥長相的女孩來找他,他跟我們介紹說這是他的妹妹,然後他們就離開了。那天下班之前,Pete 和他的妹妹就成了我們gossip 的主題了。Pete 和他妹的長相實在太不一樣了。究竟是後父後媽的孩子,還是領養?在八卦和好奇心的驅逐之下,我們決定明天來問個明白。
第二天,Pete來上班時,我們其中一同事就發問了:Pete, 我們有一個問題要問你:你妹是你的Step sister 嗎?Pete 說不是。同事就再追問,她也問得很幽默:那究竟你被領養的呢?還是她被領養的你?PETE 告訴我們:他的父母在他十歲的時候領養了他妹妹,而且最近他的父母覺定在她妹妹明年十六歲生日過了,帶他的妹妹到南美去見她的生父母。PETE還說他也想同行,但他的父母跟他講他要自己夫責他的路費。
由次可見,美國人心胸是很寬廣的! 自己親生兒子要自己付的旅費,然而不是親生的女兒的旅費卻是他們來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