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你不是上帝之子嗎?難道你不是祂的共同創造者嗎?難道你在太初沒有與祂同在嗎?” (294-202)
“我們是我們稱之為上帝的、我們稱之為宇宙力量的那種能量的共同工作者、共同創造者。這種能量顯示出一種完滿,如果懂得‘主---你的上帝---是太一’ 以及所有能量、所有動了來自同一源泉,我們將會明白自己和我們的能力。” (391-4)
“不要與上帝分離而成為仆人,而是要如導師經常指出的:我和天父是同一的,我是你們的兄弟,你們是上帝的共同創造者。保持你的靈性,正如在天堂裏的天父一樣。” (5104-2)
上帝說:“讓我們按照我們的樣子造人。” 上帝是靈,按照靈的樣子造出的我們也是靈。而我們有能力成為上帝的同伴,必然有什麽特別之處。解讀說:“隻有人類被賦予了…自由意誌。”(5757-1) “個體靈魂永遠是宇宙意識的一個部分” “自由意誌的給予是人超越其它被造之物”(3340-1)
在這裏,解讀和聖經都在使用“人” 這個字,解讀在更多的時候使用個體(Entity),或靈魂(Soul)來表達同樣的意思。靈魂的特性有三個:靈(Spirit)、心智(Mind)、自由意誌(Will)。那偉大的締造者---道不僅給我們生命和存在,賦予了我們的生存目的,還給予了一個禮物---一個巨大福分,同時也是巨大的包袱:自由意誌。
“要知道每個靈魂生來都具有選擇權,即自由意誌”(2329-1)
“每個個體都有選擇權,沒有人可以超越這種權利---甚至上帝也沒有!”(254-102) “有了自由意誌,我們成為上帝之子;如果沒有它,我們就隻是自動人;也許有美麗的自然特征,但僅此而已;而人的靈魂可以成長與原創能力平等、同一”(1453-1) 。解讀甚至說“…我們被創造出來的目的是成為祂的同伴,雖然比永恒見到祂的麵容的天使們稍低,但我們是繼承者” ,有潛力與祂平等、合一。
自由意誌是成為上帝同伴的必要條件,同時巨大的風險則是自由的選擇會導致與宇宙法則的對立。“一旦賦予了自由意誌,祂就沒有阻止。” 因為隻有我們擁有同樣的特征:自由意誌,我們才會成為真正的繼承者和共同締造者。
這樣,我們從太一中而來,帶著生來的成為同伴的欲望和目的,有了無與倫比的選擇權利,在道的靈性格局中創造著、觀察著。靈魂保持著與上帝的同一知識,同時開始經曆自己的經驗和知識。這是一個無限和諧的狀態,靈魂的意誌與上帝的意誌是同一的。作為共同創造者,我們無所不在、無所不能(Omnipotent and Omnipresent) 。
但是,“上帝希望人類自由,給予了自由意誌---那是一種甚至可以否定上帝的自由意誌”(3976-29) 。隨著個體經驗的增加,有些靈魂有了衝動:更關注自我的創造和實踐,與偉大的道的連接減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