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發現自我
問題 116 ,簡列出有建設性的生活的公式。
… 先為自我列出誌願,不僅僅是放在腦子裏,而是在靈性上、心智上、物質上全麵接受誌願。要寫在紙上。通過學習和冥想,不時作出調整。為生理、心理和物質分配好時間。讓所有這些均建立在靈性發展基礎上。
基於靈性並不意味著任何以自我為中心或孤獨隱士。決定你的意願代表什麽將回答所有疑問。
基督徒的原理在所有層麵和表現上都是歡樂的、豐富的、幸福的、有希望的生活。他撫慰傷痛和失望,代之以平和、希望和豐富生命的保證。
這應當成為此個體的態度、工作能力和計劃。
解讀 270-48
問題 117 ,對平衡的靈性生活來說,我們應采取什麽態度對待金錢和權力?
… 確實是這樣,美好的事情是無法用金銀買到的。在物質生活中與人們的關係上、在為哭泣的世界帶來的幸福中、在向呼喚的人們奉獻和諧時、在為一個家庭、一個城市或一個民族通往和平的過程中,存在有無法用金銀來衡量的尺度和標準。
正如已經指出的,在政治力量中,是對權力的愛為個人、為民族、也為國家帶來了罪惡。
解讀 2166-1
問題 118 ,個人如何取得經濟保障?
不要過分關注物質條件而為自我帶來不安。如果你的方向正確,身體需要的供應將會得到滿足。
不是給自己提供賴以浪費以滿足物質欲望的特權。個體必須將自我保持在提供誠實的、真心的服務的活動上,從而 祂 的榮耀得以體現。也正是 祂 給予了你的這種能力;正是 祂 資助了你在人類的經曆中保留了法中之法的美麗。這隻來自於上天。
讓你的身心與之協和,你將在你所有的關係中發現完滿。
解讀 23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