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經驗: 商業行為須互益,親友也是,親友不是免費提款機
(2007-04-26 14:43:45)
下一個
我的家庭角色比較全,有哥哥,姐姐,還是弟弟,妹妹,像我這樣的人大概不多吧,
所以我比較有經驗
我們兄弟姐妹的錢,也常常流來流去,幫助我們解決不少問題,但是有三個原則,一
是有利息;二是有期限;三是有罰款機製。其他兄弟姐妹公證,條款一條一條都寫
的清清楚楚,唯一可爭兩下的,就是利息的高低了。其他方麵,從來沒有為借錢擔
憂過,不管是借的,還是貸的,都很高興的。我現在每個月要向我哥還$2000(出),
我姐每個月還我$1250(入),我弟每個月還我$1000(入),我妹每個月還我$896(入)。
如果我們兄弟姐妹中有人有問題的話,可以REFINANCE,也經常把幾個借貸合一以簡
化過程。我哥哥是最慷慨也最有錢的一個,個個都向他借,我弟弟是比較賴皮的,
姐姐比較窮一點的,妹妹最大手大腳的,但是兄弟姐妹不管多親,賬目都是清的。
誰都是一絲不苟的。
向銀行借錢,也是互益,要感謝銀行,不然你房子買不了。親友借錢,當然是把銀
行甩了,但是還是應該互益,利息定在銀行的兩個利息之間,要爭的話,也隻是爭
個很小的百分點,不能把一方坑了。
賺利息的也不要忘了向國家交稅,不然,國家被耍了,如果付買房子的利息的也照樣
可以抵稅,也別忘了。不然你自己成了冤大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