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第十集
夏洛特終於找到了她的“白馬王子”崔,兩人準備結婚,可是崔卻交給她一份婚前財產協議, 她怎麽也想不通,覺得結婚就應當白頭偕老,為什麽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怎麽辦呢。夏洛特的朋友們都不認為這有什麽不妥,婚期將近,沒有簽約就不能結婚,她該怎麽辦呢?結果出人意料,夏洛特幹脆和崔的母親談判,在和約上簽署了一筆很大款目,才覺得平衡了許多。
在西方,簽署婚前財產協議是很平常的事,很多人婚後還是各走各的帳。可是對於我們東方人來說,很多人都覺得不好意思。就象立遺囑,雖然有用,但人們覺得不吉利。看到過很多離婚後為財產爭得頭破血流的例子,情逝,就已經很令人悲傷了,再為財產兩敗俱傷,豈不是雪上加霜?
我覺得婚前雙方不僅應當對財產有一個明確的態度,很多方麵都應當盡量想周全,比如要不要孩子,怎樣分配做家務。一起生活會有很多瑣瑣碎碎的事,人們都會有一些或多或少的惰性,而惰性往往是在可做可不做的時候顯露出來。如果事先有了計劃,照章辦事就省很多麻煩。好比製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社會的穩定性。俗話說:結婚第二天早上誰疊被,誰就疊一輩子的被。什麽事成了習慣就難改了,所以事先要想清楚,說清楚。
有備而來,成功的幾率才會高。祝福所有新婚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