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象懷春的少女一樣期待著星期五的到來,這有點不象我,我一向是一個熱得很慢的人,一見鍾情永遠都不會發生在我的身上。然而我的心情是焦躁而愉快的,仿佛回到了十多年前與前夫相識,相戀的時候,那種急不可待地想見到一個人的感覺很難用語言來形容。
周五下午6點,他接了我直奔Red Lobster,每周的這一天晚上飯店的生意總是很紅火,門廊中已經有很多人在等候了,拿過牌之後得知我們需要等20-30分鍾,於是我們坐到了一個角落加入了等位子的行列。他拿過一份報紙說要教我英語,我有點一屑不顧,我告訴他我的閱讀要比我的口語好得多,他笑了笑說:“別小看這最基本的練習,你能從中學到很多東西。”他拿出筆在報紙上畫出一些單詞,要我用英文解釋,他並時不時地糾正我的發音,語法。不停地說:“Good!”“Excellent!”“Perfect!”。我就象一個參加考試總能拿頭獎的小學生一樣大受鼓舞,興趣大增。看著眼前這個一本正經的棕色頭發的男人心想,以後不管做什麽事情隻要和他在一起,都一定會有趣。等到我們等到位子的時候我還點有餘意未盡。
他對食物很有研究,每次帶我嚐試的都是不同的東西,並會耐心地解釋烹調的方法,特點。餐巾刀叉的擺放方法,使用方法。他對美食有如此的了解期實得益於他曾在他們家族經營的餐館裏工作過很長時間。他在大學裏學的是心裏學,大學畢業後,他申請了醫學院,立誌要成為一名醫生並且也得到了錄取通知書,在等待入學的時候他到他們家經營的餐館工作,這時他的姐姐和姐夫因婚姻的變故雙雙離開了餐館,他的另一個姐姐在上研究生,弟弟在上大學,他突然間變成了父母唯一可以依靠的兒子。他放棄了學業,撐起了餐館的工作,那些年他每天從早上11點工作到晚上11點,每周工作7天。直到6年前他的父母退休要把餐館的經營權交給他時,他覺得到了要享受生活的時候,他說服了父母賣掉了餐館,並在香港找了一份工作,同時開始了全球旅行。三年前他回到了美國因為他對飯店行業的熟悉,在政府部門做起了飯店督察工作。性格開朗外向的他喜歡和人打交道,他喜歡每天奔走於不同的餐館飯店,雖然錢比以前少了很多,但他可以有很多自由的時間來做自已喜歡的事。他的行為在很多美國人的眼中是不可理解的,我也曾經問過他是否會覺得遺憾沒能成為醫生,況且在美國拿到醫學院的錄取通知書不是一件容易是事情。他說,他雖然出生在美國,但他是德國人的後裔,日爾曼民族有其獨特的文化,家庭觀念重,在這件事情中他看到的是極積的一麵,最起碼他讓他的父母掙到了比能安心安度晚更多的的錢,因為他,他的姐姐弟弟能安心地完成學業,他就象膠水一樣把整個家凝聚起來。如果他上了醫學院他不可能再呆在家裏,他不可能和家人的關係如此地親近。“最重要的是我就不可能認識你啦。”他說在做這份工作之初他有時也會犯錯,他會把他所犯的錯告訴組裏其他的同事,目的是讓其他的人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他不怕別人因此而說他不夠聰明,因為他和他組裏的同事都知道他實際上很聰明。我真的佩服他的直率和勇氣。
話扯遠了,說到Red Lobster的食物還算是精美,但晚上的電影卻很一般,但其實我真正享受的是和他在一起的感覺。
看完電影後他送我回到家,他沒有再等我邀請,直接就上了樓。女兒的情緒有點低落,“丹丹,你不高興嗎?”女兒的眼淚嘩啦啦地流了下來。
你那位也夠鄉八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