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文章發了兩次,便想刪去其一
誰知道兩個都沒有了....
慌忙補救,文字找回來了,圖和一個陌生朋友的留言沒有了
丟了的東西,再也無法完美,事實説明這個問題。
又要啓程了,又是陌生的城市
[日內瓦事件]讓我對陌生的地方充滿了恐懼
還好年紀大了,臉上的滄桑是一麵盾牌。
P.S.
預覽了一下,發現這個博客真的狠像我。
我總是穿著黑色的外衣,把自己緊緊地裹住
誰會想到我的內衣是很colorful的呢?
.........我又開始言不由衷了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他媽弄那麽多字色幹嘛!
我很喜歡這樣寫字,就像我寫給他的第一封信一樣
刻意地追求緣分,認爲看到的就看到了
可是看到了就一定有緣分嗎
我不知道爲什麽開始想這個愚蠢的問題
想到頭很痛,卻停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