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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供銷商廈拆遷違法記錄

(2007-02-08 15:54:41) 下一個
近年來,“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這一提法,以極高的頻率出現在中央領導的講話以及各新聞媒體的報道當中,“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成為近年最熱門的話題之一,但多數報道都是針對企業及個體商戶的違法行為,沒有一個是針對政府違法的案例得以報光。政府作為市場經濟製度的製訂者,又是市場經濟製度的執行監督者,但它在參與市場經濟運作時確做出了“一地兩賣”駭人事件。

莆田市政府原辦公地點在市中心地段,1997年把其延街的部分土地(1395.72平方米)出讓給了當時的荔建房地產公司,並經市政府規劃用於商品房的開發並最終出售給我們(有莆國用(1997)第C21380號國有土地使用證為證,使用期限到2047年.)。2004年市政府搬遷後,擬把剩餘的土地以6000萬的底價拍賣,不想兩次都因為延街入口過窄而無人問津,2006年1月市政府把心一橫,把原已屬於我們的地塊在不告知我們的情況下強行拍賣,獲利1.99億元。隨後就開始動用其掌握的公權進行霸王拆遷.

政府作為市場經濟製度的製訂者,又是市場經濟製度的執行監督者,在參與市場行為時卻“一地兩賣”,動用公權“強取豪奪”。這符合市場經濟秩序的要求嗎?我們大廈的住戶們請求新聞媒體予以關注,頂住政府的壓力替我們說句公道話。不信請您到我們當地一問便知,我們盼望您的到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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