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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齡人分享我的記憶 - 前言

(2007-03-05 15:11:17) 下一個
看見有人說應該把自己的事情寫下來,大意是等到住進養老院,兒子女兒都不認識了之後,總算可以叫護士阿姨把自己的那些文字念一念給自己聽, 證實一下好歹小民此生也算沒有白過,雁去痕留。 覺得說的正是很有道理, 尤其適用於我這種長期記憶力幾乎為零的人。 所以趁我腦子還沒有完全壞掉, 努力寫一寫記憶中的一些事情。。。。。。 取個名字, 叫 “與同齡人分享我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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