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五月2號大選,才知道以前政治課本上說的是真的—確實沒有偶喜歡的,就投新民主,讓偶最少討厭的。知道保守沒偶也肯定贏(也算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但又不想自由黨第二(那黨奎也太不給力了),就幫了新民主一把(也確實和他那個中國老婆有關)。
大選結果都如偶所料,保守大贏,新民主黨成為第二,自由黨丟掉它公認反對黨位置。魁獨連魁北侉子都不待見。綠黨那一席之地體現了社區的威力-還就是偶買了房子馬上要搬到的那個社區,的確很綠。
PS:老公本來想保守,又怕哈珀沒幾天又被人杯葛了,害大家又要大選,也就幫了新民主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