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新辦護照有效期變10年zt

(2007-02-02 17:59:48) 下一個
新辦護照有效期變10年 春節出境需留意有效期

[來源]新聞晨報 
2007-01-11


  今年1月1日起,我國首部《護照法》開始實施,並取消了原來護照可辦理延期的規定,16周歲以上人員的護照有效期也從原來的5年延長到10年。記者昨天從旅行社了解到,春節出境遊報名高峰趨近,近日谘詢有關護照事宜的電話量明顯增多,延期和換證的問題最受關注。

  據了解,《護照法》實施之前,規定的辦理護照時限是30天,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為60天。而新頒布的《護照法》中規定,一般情況辦證時限為15天,交通不便的地區為30天,辦理時間縮短了一半。另外,不同年齡段將有不同的有效期:16周歲以下人員護照有效期

5年,16周歲以上人員護照有效期10年,同時取消了護照延期的規定。與原來的護照相比,新版護照將16周歲以上人員的護照有效期延長了5年,並取消了身份證號碼和國徽印章,增加了簽發機關的中英文字樣。

  上海錦旅製證科有關人士告訴記者,雖然《護照法》取消了延期,但護照辦理日期進一步縮短,因此取消延期的規定總體上不會影響春節出遊。不過,由於多數國家的使領館在辦理簽證時都要求護照至少有半年以上的有效期,仍持有舊版護照的遊客如果打算春節出境,應檢查一下護照有效期是否足夠,不足半年的需盡早調換新版護照。此外,如果是前往歐洲等對簽證材料要求相對嚴格的國家,護照最後一頁必須附上持證人的親筆簽名,否則將無法順利辦理簽證。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