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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確賠本 zt

(2007-02-02 17:59:46)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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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躍文 (推薦: 一讀者)


小學時,有一次數學考試。考卷一發下來,我眼睛就直了。陽光從教室屋瓦的縫隙照下來,恰好落在我數學試卷的計分處上。一個圓圓金色的圈兒,漂亮極了。那次數學考試我得了零分。這並非偶然,我平生對數字確實遲鈍,算起賬來一蹋糊塗。

拜讀了某先生幾篇從經濟學角度給婚姻算賬的文章,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其算計之精細、精明、精確、精練,令我瞠目結舌。真正是一針見血,剝皮見骨,當頭棒喝,痛快淋漓。不知會令多少已做了婚姻虧本買賣的男人捶胸頓足,痛不欲生;又會令多少剛準備好本錢,興致勃勃正想做一筆婚姻買賣的男人醍醐灌頂;更會令多少“傻逼”男人大徹大悟,倒抽冷氣,懸崖勒馬,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某先生自度度人,實乃大善之舉。

依著某先生的看法,婚姻實質是性的買賣。自然男人是買方,女人是賣方。這個看法不知女性是否會同意。假設女性是同意的,那麽女性出賣的目的為何呢?老式說法是為飯票,世事無如吃飯難。聖人有雲,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飲食理所當然擺在男女之前,故而以男女換飲食,寓飲食於男女,未嚐不是一個妙方。

男人要買,女性要賣,婚姻這種天經地義、天作地合、神人共佑的“周公之禮”既神聖又安全且衛生。難怪張愛玲稱女人的最好職業便是去當“結婚員”。

男女既結了婚,等於男的一次性買了,女的一次性賣了。男的大大賠本,女的呢?也不免要算一算。依現在的婚姻法為準,假如一個女子二十二歲結婚,活到七十五歲,一日三餐,從出嫁之日至老死,需吃五萬八千零三十五餐飯。倘若隻按盒飯價格計算,每餐花人民幣五元,需人民幣二十九萬零一百七十五元。依某先生統計,平均每三天做愛一次,從二十二歲到七十五歲(事實上做不到這個歲數,權且誇張一下男人的勇武),一萬九千三百四十五天,做愛六千四百四十八次,每次四十五元,得人民幣二十九萬零一百六十元。如此算來,女人靠賣性賺的錢,就連糊嘴巴都還少十五塊。斤斤計較如某先生,肯定以為女人占了十五塊錢的便宜。

可是真正生活起來,光吃飯不行,還得有穿的戴的,擦的塗的,用的蓋的。退而求其次,胭脂花粉不要,荊釵布裙總得要兩套,哪來錢呢?隻好另想法子去掙,除了當“結婚員”掙錢吃飯,還得兼職掙錢穿衣。

兼職談何容易。某先生說,婚姻隻是為了買性。可對於賣性的結婚女子,除了提供婚姻合約內的性服務,最起碼還得做好3份工作:洗衣做飯,端茶送水,掃地擦灰。這是傭婦的工作。察言觀色,聰明伶俐,眼眨眉動,丈夫高興做解語花千嬌百媚,丈夫不高興就做出氣筒百依百順,這是心理醫生精神安慰的工作,或者叫精神奴隸的工作。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如花似玉,媚態橫流,始終保持對丈夫有性吸引力,這是相當於情人的工作。這裏已依某先生所言,將侍奉公婆教養子女的工作排除在外。這3份工作其實不是兼職,而是完全免費服務。這3份工作能否勝任,是否心甘情願無怨無悔地勝任,又是女性能否成功地將自己賣進婚姻,賣出自己的性從而得到飯票的前提。而且,某先生還忽略了個重要事實,即中國婦女絕大多數是職業婦女,她們都有自己的工作,哪怕是農婦也得下地幹活。也就是說,她們還得自己掙錢倒貼到這樁本已賠本的婚姻買賣中去。

我的天哪,女人們偏偏還要結什麽婚!她們一次性把自己當著個器官給賣了,卻僅夠勉強填飽肚子!女人結婚,吃虧大矣!賠本大矣!


信奉女權主義的女性或許還有另外一種算賬法。不要以為婚姻隻是男人買性,為什麽不可以是女人買性呢?武則天就用錢用權買性嘛。過去日本有個女子叫阿部定,手中無錢無權,不能以錢權買性,幹脆把愛人的生殖器割下來占為己有才安心。可見性的欲望並不隻是男人才有的。男人為什麽不願承認這一點呢?也許曆來隻有女子才是器物,為人所用,而男人則是主宰。聖人也說了,君子不器,怎麽能為女子所用呢?要用可以,高價來買吧。所以女人買性之前,先得獲得錢和權。男人能在婚姻中廉價買到性,女人如果也要買,就得花大大的本錢,算起來還是吃虧。

我是一遇數子就發暈的,賬算到這裏,我的腦子亂得一蹋糊塗了。這年頭,最讓人觸目驚心的莫過於一切精神、心靈、情感、人格的物化。婚姻物化了,性物化了,一切以金錢交易來衡量。賠本買賣誰也不做。

我看婚姻製度還是早早消亡的好。共產主義我們盼不到了,原始共產主義倒值得嚐試。有首歌,正像某先生引用的那首“結婚了吧,傻冒了吧”,都是因電影《柳蓮飄飄》而流行的:“原始社會好,原始社會好,原始社會男女光著屁股跑;男的追,女的跑……”真叫人神而往之!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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