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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說好的:讓孩子生活在父母每日爭吵的陰影下,不如離了,讓孩子重新享受父母雙方的愛。
2.說壞的:為了孩子父母怎麽都要忍,否則孩子會失去父親或母親的愛。
說到底,離婚對孩子的好壞在於離婚後父母能否繼續愛孩子。
看到很多老中老美父母離婚再婚的,有的對孩子正麵影響多,有的負麵多,關鍵的關鍵是當父母的在離婚之中和之後要分清楚孩子是無辜的,不要混淆自己對前配偶的怨恨和對自己孩子的愛。具體做的就是,絕對不要在孩子麵前說自己婚姻的是非,說EX的壞話。如果自問做不到這一點,再壞的婚姻,為了孩子,還是維持吧。兩害相較取其輕,這樣的父母不離婚也好,對孩子的傷害少一點點。
那個英達聽現老婆的話,說是為了不幹涉後爸對兒子的愛,親爸應該不理兒子。天下居然有如此愚蠢的謊言!愛這個東西,多多益善,親爸後爸都愛,對兒子來說隻怕還不夠呢。老美離婚,第一個對孩子說的就是:父母離婚不是你的錯,我們還會一如既往地愛你。如果父母再婚,你所得到的將是有更多人對你的愛:親爸親媽加上後爸後媽。總之想盡辦法讓孩子少受傷害。真不理解國人的思維,這種P話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大庭廣眾前理直氣壯滴說出來。
還是小英達說的好,那麽多年了,何必呢?而不是像大多數怨婦希望的:我沒有這樣的父親 - 之類。如果父親真的絕情絕意,他兒子根本沒有必要給他留臉麵。小英達少年就被送去美國,沒有英達的牽線照應幾乎不可能。
在這裏義憤填膺的女人我明白,但如果是為了戲子的幾句叫罵就大可不必。
對!這和離婚沒有關係,和宋丹丹也沒關係,是英達這個人的人品問題,一個極端自私,連畜生都不如的男人,拿出他老婆的荒謬勸說作解釋,更讓人覺著這個男人真的讓人惡心透了。
嚴重同意。動不動就教唆人離婚的人,真是不安好心。
我的一個學生在同我談他的研究方向時,我問他他對什麽感興趣,畢業後想做什麽,他脫口而出,“我最不想做的就是成為我父親那樣的人." 4年後,要畢業了,一次的談話中他又說了,在學校學到了很多知識可以去工作了,生活中他學到了該如何做人,不能做他父親那樣的人。 宋丹丹含辛茹苦養大了兒子,她看到兒子四年父親她在為兒子爭奪權利。 孩子說得很好也很輕鬆,我長大了。可是那個做母親的看到了兒子成長過程中的缺憾,無法替代的缺憾。或許在兒子的心裏也在默默地說著,不能做父親那樣的人。 英達,一個極為不負責任的人,把孩子帶到世上卻沒能盡其父親的責任,他沒有理由原諒自己。
"愛孩子的標準是什麽? 一方愛孩子的某些行為,另一方認為是溺愛,是害孩子。"
這個問題問得好,我認為愛孩子的表現就是以孩子的利益為重。
愛孩子的標準是什麽? 一方愛孩子的某些行為,另一方認為是溺愛,是害孩子。
離了婚,還要雙方“和諧統一,口徑一致”。有多少沒外遇,沒公婆的家,就為孩子吵。
支持這句話。
提醒孩子,父母雙方將繼續愛著他們,孩子對離婚不負責任。而且孩子希望當談到另對方,請隻說有好話,或不說。當說對方不好時,孩子覺得你期望孩子站在你這一邊。
另外,長期接觸家庭暴力的兒童和經曆過戰爭等衝突兒童的表現非常相似。遭遇家庭暴力會給兒童帶來包括情緒、心理、認知、社會和行為等很多方麵的各種問題。如果涉及家庭暴力,越早脫離暴力環境,對孩子越好。
不讚成瀟灑離婚。愛情最終磨合成親情。磨合期間不要輕易離婚。
離婚後盡量給孩子多一些愛。
大人離婚和孩子是不相關的,孩子不應該幹涉大人的生活,大人也不該幹涉小孩的生活,隻能是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