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中國醫院和醫生的故事
(2007-11-27 23: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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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院和醫生的故事
發布者 lq 在 07-11-2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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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是我使壞
那夜值班,淩晨來了個發熱的小孩,體溫並不怎麽高,也就38。5度,小孩的父母卻天塌地陷般的慌亂。經診斷是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也就是我們說的感冒,向他們說明了病情並安慰了一會,我決定開些口服要給他們。當我寫完第一種藥時孩子的母親發現不對,問我"不是輸液啊?輸液快些退熱啦,用那地什麽米的,效果好,以前都這麽用。"我告訴她發熱是人體對病毒抵禦正常反應,輕度發熱不需要特別的處理,地塞米鬆是激素,它有抗炎。抗感染。抗休克等作用,它退熱是因為它的抗炎作用,抑製了機體對炎症的反應,也就是抑製了白細胞的抵抗力。長期反複特別是大劑量使用激素會引起腎上腺功能受抑製,免疫力降低,骨質疏鬆甚至股骨頭壞死。"管不了那麽多,你就給我寶貝上三素一湯,"孩子的母親說的很堅定。沒想到她還久病成醫了,這她也知道,所謂的"三素一湯"就是指抗生素,激素,維生素和葡萄糖水。這是上個世紀的說法了,她兒子的是病毒感染,用三素一湯,有百害隻得一利,那就是退熱快。病毒感染一般是不需要抗生素的,更別說激素,濫用抗生素和激素隻會使細菌的抗藥性增多增強,到最後所有的抗生素都耐藥,一旦發生感染,我們隻能看著病人得敗血症。"你這醫生怎麽這麽多事,給你錢還這麽囉嗦,你盡管按我說的方法挑好的藥用,趕緊把燒給我退下來,甭拿你們那套理論唬人。"我無語,為了她的滿意,隻好給她的寶貝用三素一湯。我已盡到了告知的義務,她爽快的簽字讓我明白,若不,醫療糾紛就會纏上我。現在老百姓越來越有錢,他們要的是快治快好,那怕是用穆斯林式的自殺性進攻也在所不惜。醫療是服務,我們作為供方隻好在他財大氣粗的架勢下屈服。隻求那些藥物的副作用不要那麽早出現,好讓我的同行們有足夠的時間去研究治療那些副作用的藥。
二、好醫生難做
記得剛畢業那幾年,年輕氣盛滿腔熱情,也因為自己在農村長大家窮,所以對農民和窮人很有同情。在能保證療效的情況下盡挑便宜的藥用。我以為病人和家屬會明白,可出院時還是埋怨費用太貴。終於有一天領導在周一開大晨會時公開點了我的名,他說我一個月四十多個住院病人和一百來個門診病人,一共才十五萬的收入。人家張三醫師的病人數不到你的一半,都有十三萬多,而且你管的又都是比較重比較值錢的住院病人,你這樣我們怎麽完成年終任務,你的工資那裏來,醫院不虧空啊?天地良心,那二年我一月也就領不到六百元的買斷工資,除了那我什麽也沒有。沒有醫保社保,沒有其它福利。一個做醫藥代表的同學告訴我,領導是罵你斷了他的財路,在這個回扣成災的年代,你一片回扣藥都不開,他吃什麽?你們用的某藥,我一支就得給十元的回扣,這十元藥房抽一元,科頭抽二元,領導抽二元,還有五元給你們醫生。你說大家都在拚命,你一個人袖手旁觀,你斷了多少人的財路。再這樣下去你遲早的走人。"不對啊,我聽說那藥開一支科頭才給三元啊!"我問他。他笑著說那就不知道了,你要是混不下去了就跟我做藥販子去,保你一年十萬的年薪,到那時一切你都會明白的。
半年後,當年一起進醫院的同事都先後去大醫院進修去了,我也被委以"重"任,縣第二醫院因為外科很差,業務一直沒有起色,醫院要調一批人去扶持,我是其中之一。這一去就三年,好不容易有了起色,我再一次被委以"重"任,去一個偏遠的衛生院做院長,說在第二醫院幹的不錯,要好好重用人才。那衛生院差得我不知道怎麽形容。窮的藥房和藥庫裏的所有藥品加起來不足千元,病人看完病基本上到外麵的藥房買回來注射,醫院就收些掛號和注射費。這就是所謂的提拔重用?!在衛生院上班的第三天,來了一腰肌勞損的病人,因經常蠻幹用暴力,幾乎每二個月他的腰肌都要扭傷一次。我開了些藥給他口服,囑咐他休息半月,平時注意正確用力,這病還是可以治好的。後來那病人還是跑到第二醫院去了(第一人民醫院太貴太多手續)。接診他的是我當年的學生,他告訴我說你的病人不相信你,你開給他的藥太便宜,說三十幾元的藥那能治病,還懷疑我這院長也是花錢買來的。學生在我的處方基礎上加了二合價值百元的輔助藥,他就屁顛屁顛的謝著離開那個我曾經努力了三年的診室。
這年頭做人難,做好醫生更難
三、醫不自治
周末,和幾已婚的同行哥們聊天,他們都勸我抓緊找個人結婚,都三十了還打光棍,在單位受了一肚子窩囊氣下班了都沒個人傾訴。我問他們:"作為醫生,你們認為醫生能自治嗎?他們說理論上是可以治自身的病。""那心理呢?你們老婆可有埋怨或者罵過你們,說你們冷漠,懶惰,凡事都不關心,和醫院上班時完全二樣。""多啦"他們依然漫不經心的回答。"知道為什麽嗎?因為在座的各位醫生們都有心理障礙,上班時都是低聲下氣的,病人的火氣,領導的脾氣,工作的壓力那個一個敢頂?受了一肚子的氣,總不能回家衝老婆發泄吧?既然不能,那就沉默是金了,畢竟言多必失,再加上身心的疲憊,能不冷漠嗎?"作為醫護工作者,有多少人意識到自己心理的問題?
四、醫不自保
這是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
2003年非典期間,廣西某醫院一護士臨陣脫逃,非典過後全國有一大批優秀的醫護人員辭職轉行。使他們狠下心放棄曾經的天使夢的原因是職業的高風險,一不小心把自個的小命都搭上去。我這裏說的高風險並不是來自醫學的,而是社會的---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執業醫師法>說是醫師法,實則是醫師的緊箍咒。所謂的保障隻有這麽一句"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十天前,河南洛陽某醫院又出現醫護人員人身被攻擊的事件。事由是當地一政府領導的親屬在該院住院,因長期臥床,家屬給病人墊上自家不太平整的床墊,護士怕出現褥瘡致命,給換上醫院的專用床墊,家屬很不滿。後來病人衰竭死亡,該政府領導二話不說把四位當班搶救的醫護人員鎖在還放著屍體的搶救室。其中一名老護士前二年還得過腦出血。該政府領導不但把醫護人員關在放著屍體的搶救室,並要他們下跪送終長達六小時,不給吃喝。作為人民政府裏的高層領導如此施政,110不敢插手,衛生局不敢出麵,醫院解決不了。這醫護人員還指望誰啊?社會上口口聲聲說病人是弱勢群體,那他們呢?還有湖南衡陽某醫院被家屬綁著死嬰在門診大廳罰跪的醫生呢?好不容易等來110,人家竟說醫療糾紛不歸他們管!社會群眾,媒體輿論,司法機關那個不是向著病人?還有那些湖南和福建等中醫院被病人殺死的名老醫生,深圳戴著鋼盔上班的醫護人員,誰給他們一句公道話了?法律的尊嚴遮到他們了嗎?我要說的是就算他們全都有錯,甚至全部是他們的錯,那懲罰也該由法律來執行,而不是暴力!再說醫患關係還是互相配合的,能把所有的錯算到他一個人身上嗎?車撞死人還分責任主次呢,當事人都還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吧?
聽說前幾天北京朝陽醫院也出"事"了,那可是國家級的大醫院。一名湖南籍的男子拒絕在手術單上簽字,致使其妻子和腹中的胎兒死亡。醫院的醫生包括院長,一邊搶救一邊行告知勸說,他楞是不同意手術,還在手術單上簽"拒絕手術,後果自負"。自始至終醫院都沒提一個錢字。這會夠道義了吧,當場還有110,一大批人民群眾和檢察日報的記者,他還拍了錄像。這會做的該天衣無逢了吧?但就還是有法學專家跳出來說醫院見死不救,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相關醫學法律規定:醫院和醫生在給病人手術前要充分告訴手術的相關事項,取得病人和其家屬或關係人的同意並簽字後才能進行。人家進行了三個小時的搶救,四次把心跳呼吸停止的病人從死亡線上拉回來,從一般醫生到院長進行耐心的告知勸說,還有一住院家屬說隻要他簽字手術,就送一萬元給他做醫藥費。可人家就不。你還說我們醫護人員見死不救?
法律啊法律,我等可真為你悲哀。說你黑的是你的製定者,說你白的也是他。全世界隻有咱中國的法律是舉證倒置的,病人一不高興到你那告訴我一狀,你和法官不分青紅皂白的就先把我們當罪人,然後要我們一條一條的詳細舉證證明自己的清白,一條稍不順你動則上萬,甚至於幾十萬上百萬的判賠。飛機失事死個人怎麽就最多賠五萬?我們也想多留些證據以證明我們的診療沒有錯,要證據我們就得做檢查啊,可檢查做多了政府和人民又不高興,罵我們白狼,過度檢查,可不檢查我們那來的充分證明啊?你告訴我怎麽樣才是恰到好處! 舉證倒置實施五年了,這五年來,在中小醫院甚至大醫院,醫療技術不但進步不多,反而在退步。因為有很多曾經我們創新的技術,我們隻有經驗,沒有形成法定。一旦出錯,你叫我如何舉證啊?如此環境,你叫我如何創新?我隻好拿那句老話來做自己的座右銘---惹不起,我還躲不起?技術就這樣慢慢的退步了。我相信咱們中國一半以上醫生在麵對病人時首先考慮不是診療方案,而是自私地想怎麽樣才能最好的保護自己,稍難一些的就把病人當作神一樣畢恭畢敬的把他送走,一級一級往上推,看病貴看病難就這麽來的。
不是我使壞,你還不知道,如果某個病人逃跑,那麽他的全部醫療費的50%由我們經治醫師來承擔,科室和醫院各25%,在每個月的工資裏分批扣除,我們也是人,要穿衣吃飯,我們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天使,我就那一千塊錢工資經不起你幾下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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