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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又想了想臭花花的貼

(2007-07-12 04:35:05) 下一個
現在隻允許借30年。。假設能借1000年,(假設我們能活那麽多年, 或者貸款能有子孫還)。。也許供款就幾十快。。。那麽就不是平時生活的負擔了,過了幾百年,那幾十快夠是買個口香糖的價值了。。房子價錢呢卻相對成了天文數字。。。

我是用最誇張方法的來舉例, 如果你想享受生活的話,更不該著急還貸款。 存的錢去看世界吧。。畢竟青春無價。。

還有就是我對養老金的看法。。我絕對不會自己掏多一份錢。。我比較中庸,我要到了六十歲,還沒房沒財產,等那筆前來接濟自己。。我認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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