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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做了見有意義的事情

(2007-06-12 04:07:19) 下一個
有個朋友前幾個星期買了半年的新車給人撞了, NRMA和她說是TOTAL LOSS..那車是兩萬買的, NRMA和她說開了半年, 折舊後賠她1.4萬, 今天傳真過來讓她簽字. 雖然說她覺得有點虧, 但是覺得應該算是合理, 因為買的的兩萬有落地費, 再加開了六個月,她剛想換車, 人家車行所TRADE IN 的話也就這價錢.

她簽字前做了件很聰明的事就是打了個電話給青春..哈哈

我隱約記得半年前NRMA有過這麽個廣告, 你買全保,費如果你的是新車, 而且你是第一個登記的車主, 在一段時間內(這個我就沒記清楚, 結果查出是兩年),如果你的車報廢, 他們陪新的....

我和我那朋友說, 咱先不簽字....然後我就查詢了一下,然後替我朋友打電話和NRMA理論了一翻, 友誼\'提醒\' 了他們一下...

結果他們說下星期給我朋友賠了新車..(大家鼓掌!)

我朋友高興S了..說那車等於白開了半年..(大家鼓掌!)

我朋友說要請我吃飯....(大家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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