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裏斯在紐約住了數十年,連他自己也記不清家鄉在何地,什麽時候開始在紐約流浪。他每天的生活是晚上在Mercer街角倒地而睡,白天在曼哈頓城區裏閑逛,永遠時髦的紐約客和無處不在的高端時尚百貨公司給他提供了很多時尚元素,他總能從垃圾堆裏撿到價值不菲的舊衣服和首飾,以及人們丟棄的品牌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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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真的是身處紐約,垃圾堆裏還能撿出諸多名牌,而且身處在紐約時尚之都的流浪者們都能現學現用,搭配的品位不凡,在中國,我們先不說垃圾堆裏能有什麽,那些流浪者們,尤其是那些年輕力壯的,估計都不會去垃圾堆撿垃圾為生,寧願拿著個破缸子對著來來往往的行人敲了又敲。 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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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裏斯以自己對時尚的理解把這些東西搭配起來,居然風格獨具,行走街頭常常引來眾人驚訝目光。紐約的時尚攝影師茱莉亞.喬斯基和艾莉森.李發現了他,為他拍攝了一組大牌,發表在攝影雜誌《原初潮人》上,克裏斯因此一舉成名,成了紐約最出名最新潮的流浪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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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著撿來的外套和首飾,拎著Marc Jacobs、Louis Vuitton、Marni的紙袋子,品味相當不俗 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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