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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城裏人?沒門!

(2010-01-11 16:59:35) 下一個
 新生代農民工麵臨的城市困境

  □長子中

  當前,出生於上世紀80年代以後,年齡在20歲- 30歲之間的新生代農民工已是數量龐大的農民工主體,數量達1億人左右。他們有著不同於上一代農民工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今天麵對新形勢,他們在城市麵臨著不少新的困境,比如:迫切的婚姻問題、身份認同問題等,因此亟須對新生代農民工麵臨的這些困境予以關注。

  想當城市人 無奈門檻多

  (一)婚姻:難以走進“圍城”

  根據2008年2月21日公布的第 二 次 全 國 農 業 普 查 數 據 公 報 顯示,2006年外出從業勞動力中,20歲以下占16 .1%;21歲-30歲占36.5%,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28.6歲。新生代農民工正處在婚戀的黃金年齡,但受限製,處於難以走進“圍城”的困境。

  受職業限製找不到愛情。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農民工在第二產業從業人員中占58%,在第三產業從業人員中占52%;在加工製造業從業人員中占68%,在建築業從業人員中占80%。尤其在建築業、加工製造業方麵幾乎都是新生代男性農民工的就業首選。這些工作髒、累、苦,工資待遇不高,風險大,很難獲得女孩的青睞,也難以獲得與女孩相處的機會。

  同樣,在一些玩具加工業、電子產品組裝服務業、紡織製衣業等廠子裏則是新生代女農民工成群結隊,同樣苦於“戀愛無人”。這些單位新生代女農民工占絕大多數,加上她們在戀愛上一般比較矜持,不好意思主動和廠外的男性接觸,所 以 她 們 的 婚 戀 也 成 了 老 大 難 問題。此時,職業搭起的圍牆正束縛著這些青春萌動的新生代農民工。

  收入水平偏低影響愛情發展。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2006年調查,從收入水平看,新生代農民工的工資水平總體不高。新生代農民工收入在1501元-2000元之間的占16 .9%,1001元-1500元的占21.6%,701元-1000元的占26.6%,501元-700元的占23.4%。其中能準時或基本準時拿到工資的占75.3%,偶爾拖欠的占17.4%,經常被拖欠的占7.3%。經濟是一切的基礎,新生代農民工的愛情與婚姻,同樣需要經濟條件為基礎,愛情尤其是婚姻不能建立在“空中樓閣”上,這也影響到新生代男性農民工未來的擇偶。

  (二)身份:非城非鄉

  從職業上講,新生代農民工已是產業工人的主力軍。根據統計,目前農民工數量上已遠遠超過原有城鎮戶籍的公有製二、三產業的職工,達到我國工人總數的2/3以上,作為生產主體支撐著國家的工業化,是當代中國工人階級的主力軍。全國總工會2007年組織開展的第六次全國職工隊伍狀況調查顯示,農民工在第二產業中的分布占64.4%。從行業來看,農民工主要集中在製造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等行業,其中製造業 所 占 比 重 最 大 , 占 全 部 職 工 的31 .9%,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分別占9.4%和9.1%。而城鎮職工中在 製 造 業 中 就 業 的 比 重 隻 有22.8%。2008年南京師範大學《江蘇省當代農村進城務工青年價值觀研究———基於江蘇省蘇南、蘇北新生代農 民 工 群 體 的 抽 樣 調 查 》 顯 示 ,75%的新生代農民工認為自己屬於工人群體,定位為產業工人,僅有8%的人認為自己是農民。現實情況是:一方麵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穩定性差、流動性強,多數企業都還沒有把他們當作穩定的產業工人;另一方麵,他們承擔著城市最累、最苦、最髒、最險的工作,他們與城市產業工人相比,享受不到應有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福利待遇,不能同工同酬同權,處於城市裏的社會底層。

  從地域上講,新生代農民工常年生活、工作在城市,是市民。新生代農民工熟悉城市生活,向往城市生活。與老一代農民工“白天機器人、晚上木頭人”的單調灰暗生活相比,新生代農民工要尋找豐富多彩的娛樂生活,泡網吧、下迪廳、染頭發、穿時髦服裝,對攢錢並不十分看重。他們講究的是“心隨我動 率性(彰顯)自我”。新生代農民工通常也會在春節時回家一趟,但那僅僅是“禮節性的儀式”,對家鄉的鄉土認同更多的是包含著對親人的感情,對農業活動則缺乏濃厚的感情和興趣。他們更傾向於改變現狀,想在城裏有喜歡的工作,買房子,娶妻生子,真正融入城市。2007年發布的《廣東省青少年發展報告》顯示,有27 .4%的新生代農民工希望在務工城市買房成新“客家”;50.2%的新生代農民工表示“幹得好,願意待下去”;“再幹幾年回家”或“想盡快回家”的加起來隻有不到2成《中國新生代農民工發展狀況及代際對比研究報告》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更傾向於城市生活,有71 .4%的女性、50 .5%的男性選擇“在打工的城市買房定居”。他們手機的擁有比例高達72.9%,絕大多數人的通訊方式都很現代化。但城市顯然還沒有做好接納他們的準備,依然是“經濟接納、社會拒入”。

  從法定身份上講,新生代農民工仍然是農民。當前受戶籍限製,新生代農民工的法定身份仍然是農民。新生代農民工一部分是在城市裏出生長大,一部分是初中或高中畢業後直接進城打工,他們沒種過地,不會種地,更不願意種地,普遍存在著農民不愛地,農民不愛農,農民不識農,“輕農、厭農、棄農”意識嚴重。雖然戶口在農村,他們更傾向於把自己定位為城市人,壓根兒就沒準備再回農村,出來長見識的同時,希望能夠和城市人一樣“體麵地活著”。

  (三)職業:高不成低不就

  新生代農民工不同於父輩,就業期望甚高,但仍麵臨困境。

  就業期望高與敬業精神差。新生代農民工對工作崗位比較挑剔,怕吃苦,常常不能踏實工作。一項調查表明,新生代農民工敬業精神差,且職業流動率是最高的,平均每人每年換工作0.45次,而50年代出生的老一代農民工僅為0 .08次,其跳槽頻率是其父兄輩的近6倍,即使能夠做到“敬業”,也很難做到真心“愛崗”。這其中,近一半的人是因為“生活、生產環境和閑暇時間不足”而跳槽,17%的人提出,“自己不喜歡那個工作”或者隻是“想換個環境”。並且新生代農民工在獲得工作的同時還要求享受生活,得到尊重,在文化、娛樂、健身等精神方麵的需求不斷增強。新生代農民工以獨生子女為主,他們從小就被父母寄予了非常高的期望。這種期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他們不切實際的就業意願,即隻希望找那些社會地位高、條件好、工資高的工作。加之有父母做其強大後盾,生活壓力小了很多,所以他們中的一些人就可以隨心所欲地跳槽,主動選擇自己想要的工作環境。

  就業期望高與職業技能低。隨著經濟發展,社會對農民工的素質需求也發生著變化。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報告顯示,農民工初中文化程度占70.1%,高中文化程度占8.7%,比以前高出8.54個百分點和2個百分點,但新生代農民工的文化水平仍然較低,缺乏必要的專業培訓、專業知識、專業技能,不了解工業生產或現代化服務業的基本規範,同現代非農行業對勞動者的要求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國務院研究室2006年發布的報告顯示,農村勞動力中接受過短期職業培訓的僅占20%,接受過初級職業技術培訓或教育的占3 .4%,接受過中等職業教育的占0.13%,而沒有接受過技術培訓的占76.4%。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調查,84%的新生代農民工認為參加技能培訓對找工作有幫助,但是仍有六成外出農民工沒有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廣東省青少年發展報告》顯示,有高達62.6%的新生代農民工未來有做老板的打算“有自己的事業”是他們中不少人的最高理想。他們不願像上一代農民工那樣承擔城市裏低端的重體力活,又無法勝任複雜的技能型和知識型工作,難以在城市找到合適的定位,基本上隻能從事體力運輸、建築小工、工業加工以及低層次服務等勞動密集型、重體力、低報酬行業。同時過於頻繁跳槽,使得他們對每個行業、崗位隻能作蜻蜓點水式的了解,每一項職業技能也隻能停留在“學徒期”的水平。如此周而複始,也形成惡性循環。沒有過硬的職業技能,他們很難融入城市,並且體麵地生存。

  (四)落戶“三壁壘”

  根據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在流入地長期居住的願望強烈,但高門檻限製了農民工融入城市社會。

  經濟壁壘。2006年3月27日《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發布後,經調查,許多省會城市都將農民工購房在60平方米之上作為落戶條件之一。目前房價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對於收入微薄卻喜歡大手大腳花錢的新生代農民工來說,他們能夠實現的積累非常有限,這種以貨幣構築的以經濟壁壘取代身份壁壘的新門檻對普通農民來說仍然是難以逾越的,這也是他們融入城市的一大經濟障礙。

  素質壁壘。目前不少省會城市落戶要求農民工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少地方仍然要求達到大專文化程度。第二次農業普查數據公報顯示,2006年,農村外出從業勞動力中 ,初 中 及 初 中 以 下 文 化 程 度 占90.0%。這對以初中為主要群體的新生代農民工而言,也是進城落戶的一大障礙。並且不少地方對農民工進城落戶實行二元待遇。比如重慶市2006年8月1日實行了《關於解決進城農民工戶籍問題的意見》,重慶公安局就指出,“本市農民工在主城落戶的條件實際上大大降低,而在重慶務工的其他省市的農民工要落戶重慶主城區,文憑“門檻”沒變:仍需大專以上學曆。且購買的住房人均麵積達到30平方米以上,並實際居住。

  社會福利壁壘。我國各地社會福利係統不兼容。我國戶籍製度改革主要是以省級為改革單元,以城市為中心展開的。一些省份已在省內實行城鄉戶籍統一,但省際之間人口自由遷徙障礙依然較大。各地社會福利係統的不兼容是製約人口省際遷移的重要因素。

  解決矛盾還須深化城市改革

  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社會快速轉型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社會優化與社會問題兼生,社會進步和社會代價共存。一億多人的新生代農民工群體,正處在適齡期,目前他們首要麵臨的大問題就是婚姻問題。《勞動合同法》出台後,新生代農民工的權益雖較上一代農民工有所進步,但仍然得不到維護。從前麵分析可以看出,新生代農民工雖然職業期望高,受職業技能低的限製,即使有心擺脫賣苦力的低級打工狀態,也普遍感到力不從心,隻能從事城市人不願幹的髒、苦、累、風險大等邊緣職業,就業環境差,勞動時間長,工作量大,勞動報酬低,基本權益難以得到應有的保障,享受不到應有的國民待遇。馬克思曾指出:“道德的基礎是人類精神的自律”。新生代農民工一旦進入城市新環境,鄉村社會規範所具有的凝聚力失散,原有的道德行為失範(即自律性喪失),這樣,新生代農民工農村不願意回去,城市又不能融入,他們心理預期高於父輩,耐受能力低於父輩,在城市陷入生活困境時,在職業技能低、經濟收入差、無住房、受歧視、討不到老婆等的連鎖反應下,貧窮和光棍的結合,對城市社會的衝擊將是巨大的。

  另一方麵,受戶籍限製,新生代農民工雖然定位為城裏人,但城市仍未作好接納他們的準備。相反既有經濟門檻,又有素質門檻和福利門檻,即使這樣,他們仍不願回到 農 村 。 它 意 味 著 , 農 村 不 是 退路。也意味著,新生代農民工必須依賴於城市的工作和生活,那種將農村作為“蓄水池”的政策概念完全過時了。這樣,新生代農民工隻能集中居住在房租低廉、流動人口集中的城市邊緣區、老城區,交往的對象多為老鄉,社會結構呈現單一化、封閉性的特點,形成一個自我隔離的孤島。在那裏,弱信息、弱發展機會、弱資源的再生性以及弱勞動力聯係,貧困和孤島的經濟效應往往意味著缺乏發展的機會,與 主 流 社 會 脫 節。他們處於非城非鄉、進退失據的境地,麵臨著雙重邊緣化的狀態和貧困化不斷加劇的境況中。

  由於沒有戶籍,他們就業受限製,《勞動法》第3條規定的“勞動者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很難從紙上權利轉化為現實權利。入城的新生代農民工為了工作,往往要付出比市民更高的代價。大多數農民工隻能進入次級勞動力市場,尋找一些城市人的“剩餘”工作。很難獲得一種地位資源的積累,更不用說實現一種地位向上的流動。生活來源決定生活方式和生活態度,無業便無依,將使這一部分人處於遊動不定的狀態,具有遊民的特征,成為隨時可能妨礙社會穩定和和諧的隱患。杭州市2008年的案宗中,1980年以後出生的新生代農民工犯罪比例占70%以上,最近剛發布的廣東三大監獄大規模調查報告顯示,農民工罪犯九成在26歲以下 。 並 且 由 於 信 息 網 絡 媒 介 的 發展,他們也更容易被組織起來共同發出聲音,社會矛盾更容易被擴大和激化。如果繼續將他們排斥在體製外,將他們邊緣化,漠視他們的物質、精神文化和民主政治需求,他們更容易產生怨恨心理,不利於社會治安和穩定。這值得我們警惕!

  和諧社會不是沒有矛盾的社會,是社會矛盾能夠逐漸消弭並得到妥善解決的社會。“要求改善自己的物質境遇是有思想的人們的內在本能,這種欲求是消滅不了的,它是一切人類行為的推動力,人通過擴大滿足需求的活動走向幸福的社會,要是封鎖了這條路,人就隻有一個辦法了:壓製並掠奪別人使自己致富而使他人變窮”(米瑟斯《自由與繁榮的國度》)。

  新生代農民工與老一代的種種差異及麵臨的困境,對當下的城市管理政策提出了挑戰。並且,這種挑戰將日益變得清晰、緊迫。

  保障農民工權益的六條建議

  一是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

  當前,必須加強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推動各類企業同新生代農民工按照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嚴格實行《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帶薪休假製度,保障外來民工休息休假權利,使其有更多時間和精力經營生活,交友戀愛。要保障農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權利,保障農民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要依法保障農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

  二是進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體製改革

  要轉變管理理念,轉變由過去主要麵向和管理戶籍人口,轉變到同時麵向和管理常住人口及流動人口,並采取積極的政策措施,讓農民工參與到城市管理當中來,增強他們對城市的認同度。農民工流入地政府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對進城農民工“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政策要求,完善對農民工保護的相關法規,出台對農民工權益保護的專門規定,加大政府部門的執法力度,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三是改革勞動就業製度,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要極探索建立有利於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就業製度,打破城鄉分割的勞動就業製度,將城市和農村勞動力視為一個整體,納入城鄉協調發展的共同政策框架下,采取一體化的就業政策和管理體製,讓農民在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上公開、公平的開展就業競爭。要創新農民培訓轉移機製,大力加強對對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大力發展麵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轉移就業能力。要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進城就業提供就業谘詢、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是按照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製度

  當前要改革城鄉分割的二元戶口管理結構,打破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身份限製,盡快改變目前農民工身份轉換滯後於職業轉換的現狀,實行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人在哪裏工作、生活,就在那裏登記,就納入當地的管理範疇,建立以常住戶口、暫住戶口為基礎的戶口登記製度,實現城鄉戶籍一體化,實現戶籍管理由靜態化向動態化的轉變。

  五是要更多關心新生代農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要切實改進服務形式,讓流動圖書館、流動電影院真正走進農民工中間;文化設施要向農民工開放;要積極扶持打工者文化團體,不要“讓農民工融入城市”成了空話。

  六是積極促進新生代農民工融入社區生活

  要依托集中居住中心、居(村)綜合活動室有針對性地開展社會公德、法製宣傳、市民素質等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和吸納新生代農民工參加社區自治組織和各類學習型、服務型、文體型、公益誌願型等居民互助性的社區民間組織,使新生代農民工逐步融入社區生活和社區管理,成為新生代農民工加速融入城市的大熔爐。

  作者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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