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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槍放倒了黨的幹部

(2009-12-08 03:24:13) 下一個
有著中國證券界死刑第一人之稱的楊彥明,其人生的列車於今天上午到達終點。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命令,北京市一中院在今天上午對楊彥明執行了死刑,6500萬元贓款下落不明。

上午9時,楊彥明著灰色上衣、藍色褲子,赤腳穿著一雙布鞋,被法警押到法官麵前。他麵帶微笑,表情平靜,回答問題時聲音清晰。法官問他:“你犯了什麽罪,被判什麽刑?”他說:“我犯了貪汙罪,一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了死刑判決。”停頓了一下,他繼續說:“這個事總要有人承擔責任,如果當時我不自殺,可能領導還發現不了這幾千萬元的事,就是自殺才把事情敗露了。”後悔“自殺”,成為他的臨終感悟。

本報記者獲悉,楊彥明已經身患心髒方麵的嚴重疾病,近段時間在搶救治療中。昨天,按照死刑犯刑前會見的安排,他的兩個姐姐前去急救中心會見了楊彥明。案發前,楊彥明已經和妻子離婚,昨天其妻子沒來會見。

這個年僅51歲的證券界強人,5年來曆經一審死刑、二審發回重審、一審再判死刑、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始終在死亡的邊緣徘徊,其能否免除一死,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而他之所以能引起公眾關注,緣於6500萬的贓款下落不明。今天臨刑前,他仍未把這個謎團解開。

楊彥明一不賭博,這和其律師“貪官的贓款下落不明大部分是賭輸了”的經驗大相徑庭;二不揮霍,他的愛好隻是喝兩口白酒,吃碗麵條。但是,6500萬元贓款就是無影無蹤,調查人員查遍了他所有的親屬關係和交易記錄,卻沒有發現一筆大筆的現金交易記錄,他妻子的賬戶上,也隻有幾十萬元。

6500萬元的去向,一度成為他的救命稻草。其律師試圖以這些錢是行賄款的判斷,來說服法官讓楊彥明活著,從而達到讓受賄者心驚肉跳的目的。

新聞回放

楊彥明曾擔任中國長城信托公司北京證券交易營業部(先後更名為中國銀河證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橋證券營業部、北京望京西園證券營業部),案發之前曾自割十多刀未死,又打開煤氣試圖中毒死亡,結果造成煤氣爆炸,他隻被燒傷。

一中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間,楊彥明以為本單位運作資金為名,多次指使財務人員違規從營業部的資金賬戶內提取現金共計6536餘萬元予以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間,楊彥明多次指使工作人員將本單位在其他證券營業部經營的股票、基金變現,得款共計376萬元交給楊彥明,楊彥明將該款予以侵吞。案發後,楊彥明拒不交代該款去向,致使上述國有財產遭受損失。

此外,2000年8月至12月間,楊彥明以虎坊橋營業部需變更經營場所另租場地為由,將營業部的資金2480萬元轉至其個人控製的北京佳傑堂物業管理谘詢有限責任公司,用於該公司購買商業用房,並出租給營業部使用。至案發前,尚有1270萬元未歸還。案發後,該房產已被凍結扣押。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楊彥明貪汙公款數額巨大,且拒不交代贓款去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犯罪情節、後果均特別嚴重,因此判處楊彥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案經過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兩次審理,雖然楊彥明一直拒不交代其貪汙、挪用公款的下落,但其終究難逃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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