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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扶起倒地孕婦之後

(2009-11-18 03:13:43) 下一個
2006年,南京一老人趕公交時跌倒,路過小夥將老人扶起就醫,事後小夥反遭老人索賠,法院認定小夥與老人相撞可能性較大,應賠償老人40%治療費。一時間類似的諸多事例讓很多人對“攙扶摔倒老人”產生恐懼。昨日上午,這樣的糾紛在南京火車站再次發生,所不同的是當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婦。好在警方通過監控錄像還了熱心市民清白。

  昨日上午10時許,市民鄭先生趕到南京火車站,準備前往上海。他下了33路公交車往火車站候車大廳方向趕去時,“撲通”一聲,前麵一女子被一個奔跑的小男孩撞跌倒了。一開始鄭先生並沒有注意,他向前走了四五步猛然發現,跌倒在地上的女子是一名孕婦。此時孕婦斜躺在地,手捂著肚子,麵部表情十分痛苦。“小妹子,怎麽樣?不會有問題吧?要不要叫120……”鄭先生關切地連連詢問。

  此時孕婦看也沒看一眼就質問鄭先生:“不長眼啊?”隨後孕婦試圖一隻手支撐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艱難。鄭先生見此,忙將孕婦從地上扶起。當時廣場上還有其他旅客,見狀都圍上去。就在鄭先生轉身要走時,孕婦突然上前攥住了鄭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雙方正在爭執時,一名女子也湊上來說:“我看到了,就是你撞的!”該女子還強調自己與摔跤的孕婦“素不相識”。不一會兒,孕婦打電話將她丈夫叫來。

  其丈夫趕來,一把拽住鄭先生就揮拳要打,並問鄭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麽要發善心去扶,廣場上來來往往人多著呢,就你一個人學雷鋒?”孕婦丈夫問得鄭先生無言以對。先前“素不相識”女子又說是鄭先生撞的人。孕婦夫婦見有了“證人”,更認定是鄭先生的責任,繼續糾纏,並提出拿2000元錢作為賠償。無奈之下,鄭先生隻好報了警。

  “我和這位大姐很熟,她不會故意為難別人的。”當車站民警趕到現場時,原本自稱不認識孕婦的女子突然改口。鄭先生馬上回擊說,你剛才說和她不認識,現在又說認識了。就在這時,前來托運行李的一位姓王的男子向民警描述:“當時,我正好路過,孕婦倒下時,就在我旁邊不到兩米處,我想去扶,旁邊更近的這位大哥已經扶了,然後我就走了。她其實是被之前路過的一個男孩蹭了一下,才失去重心跌倒的。”見王某來作證人,孕婦夫婦也不答應,說王某是與鄭先生一起的。

  雙方說法一時難住了民警。民警從廣場監控錄像裏調閱了事件經過,正如鄭先生所說。隨後,孕婦及其丈夫向鄭先生道歉,但被鄭先生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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