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則涉及食品安全的消息,受到公眾的密切關注。一是實施食鹽加碘15年後,可能由於攝碘過量,部分地區的甲狀腺疾病反而頻頻發生。(8月3日《南都周刊》)二是河南杞縣“鈷60事件”加劇了人們對輻照食品的擔憂:輻照食品是否安全?(8月3日《中國經濟周刊》)
這兩個問題既有共性,也有個性。首先,是食品中添加微量元素或對食品加工采用的技術所涉及的度量問題。古人早就提出,過猶不及。但在食品加碘的問題上,從報道上看,有些地方卻呈現出了“過”,因而可能造成與缺碘相同的對人健康的損害。
中國營養學會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城市居民日均鹽攝入量為11克,農村居民達到17克。根據目前市麵上多數碘鹽中每克鹽含碘20-50微克計算,中國人每天攝碘量達到了220-850微克,遠遠超過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200微克/天的安全線。過度補碘的結果,反而會導致甲狀腺疾病的發生,這類病例在一些地方已大量出現。
對輻照食品來說,同樣存在輻照過量危害健康的問題。實際上,輻照過量是我國輻照食品的一個重大漏洞。盡管各國對允許的輻照劑量標準不同,但為了減低成本任意加大輻照劑量,國內一些輻照廠和食品藥品生產企業,已是3倍或5倍地超過國際劑量的最高標準,而且這樣的大劑量輻照未能得到有效監管。
碘鹽更反映著我們是否能辯證地看問題。長達15年的碘鹽反映的是,我們的決策和行為可能需要調整,多些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而言,內陸地區和山區,人們較少吃到海產品,因而可能缺碘。但是,沿海地區和經濟發達地區,人們可以通過海產品和飲食的多樣性補充到碘。但是,我們實行的卻是整齊劃一的方式,無論是缺碘地區還是碘豐富地區,市場上隻有碘鹽銷售。這使得不缺碘地區的人們,由於從碘鹽中食用了過多的碘,可能反而患甲狀腺疾病。
碘鹽過量的問題還體現出專業界的麻木,以及懶於對社會和公眾負責的態度。在補碘的問題上過猶不及,早有前車之鑒,比如,日本北海道的利尻島和文萊等沿海一帶的居民,就因過多攝食海產品,造成攝碘過多,產生和加重了地方性甲狀腺腫。但是,這些慘痛的教訓卻很少被專業人員吸取,更不必說提出科學補碘的政策性建議,以致釀成今天中國某些地區反而因補碘過多,而產生大量的甲狀腺疾病。
輻照食品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知情權。盡管也有很多專家和業內人士保證“輻照食品是安全的”,但正如在推銷轉基因食品的問題上犯過的同樣錯誤:忽略了公眾的知情權。現在國內市場上充斥著大量輻照食品,卻很難看見這類食品貼有標誌。這樣做的結果不僅讓消費者的知情權得不到保障,給消費者的安全埋下隱患,也會對一些合法經營的企業造成不公平。消費者對這類隱瞞信息、剝奪知情權的做法,會產生本能的反感,無論輻照食品是否真的安全。
碘鹽和輻照食品在安全上的共性與個性,都向監管部門和衛生專業部門提出了更高要求,應當科學製定食品添加物和食品消毒與加工的政策,考慮對不同地區分別投放碘鹽和非碘鹽,對輻照食品的輻照劑量切實加強監管,並讓公眾知情。
ZT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