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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發現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存在六大問題,未現重大違法問題 據新華社電 審計署昨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的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總體審計結果表明,在2008年8月4日至10月底的審計中,盡管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但個別地區、單位在救災款物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災情上報不準確、資金撥付使用不及時、物資管理不規範等六大問題。 個別地區災情上報不準確 如四川省崇州市旅遊局、交通局損失上報數據匯總重複,多列受災損失12.34億元。甘肅省天水市報表反映的“三無”人員數大於縣鄉兩級匯總數。 少數地區救災資金撥付、使用不及時 如四川省財政廳將收到財政部安排的地震引發次生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經費2000萬元未及時撥付到位,造成項目實施單位不得不自行墊支經費。截至9月底,陝西省財政廳下撥給市縣的救助金40.25%未發放。安康市收到省財政廳下撥的災民救助金絕大多數未發放。截至9月20日,四川省茂縣尚未兌付3862名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金。四川省阿壩藏族自治州財政局5月和6月撥給黑水縣的抗震救災資金至9月17日仍留存在縣財政局。彭州市建設局6月和7月收到財政撥給的搶險救災資金至8月4日仍未使用。 個別單位救災物資管理不規範 截至8月20日,四川省彭州市抗震救災搶險指揮部、市公安局接受捐贈的302萬元移動電話充值卡收、發、餘情況,未納入救災物資統計,也未對外公示和上報。截至8月16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醫院、中醫院等31家醫療機構接受的捐贈和上級調撥的320台(套)X光機、監護儀、越野車等物資,綿陽市交通局、建設局、水務局等單位接受捐贈的124台設備、260輛汽車、78台(套)精密儀器,均未及時入賬核算。 少數單位救災物資未按需采購,部分物資價格偏高 四川省衛生係統截至7月31日庫存消毒殺菌藥品1700餘噸、噴霧器7800餘台,在此情況下,四川省動物防疫監督總站於8月13日又采購消毒殺菌藥品300噸、噴霧器12500台。成都奧凸科技有限公司供應給四川省醫藥公司兩類消毒殺菌藥品,其價格比地震前批發價分別高出16%和32%。天津市紅十字會和陝西省民政廳於5月分別向藍通工程機械(天津)有限公司采購照明燈車45台和100台,其價格比該公司2008年1月至6月同型號產品平均售價高40%以上。 個別單位擅自改變救災資金用途 四川省茂縣衛生局將縣財政撥入的捐贈資金2.02萬元以會務費的名義列支,用於抗震救災先進個人和集體獎勵。共青團甘肅省委將上級撥付以及自行接受的救災捐贈資金下撥至基層單位用於工作經費86萬元。甘肅省隴南市交通征稽處將省交通征稽局下撥的抗震救災專項補助款用於獎勵、發放職工補助和防暑費4.96萬元。 部分行業募集的本係統內職工捐款大量結存 四川省電力公司、成都鐵路局等7家中央在川單位組織本係統職工為災區群眾和本係統內受災職工捐獻的救災資金,截至8月底,尚有2640.43萬元存放在這些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