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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使貧困人口變成4320萬

(2008-12-19 11:22:25) 下一個
實行新扶貧標準後,中國的貧困人口將由目前1479萬增至4300多萬,“開發式扶貧”如何與農村低保有效銜接,成為現實問題。
如果按聯合國一天一美元的貧困標準,中國實際有一億多貧困人口。
 

  國務院扶貧辦官員確認,在即將到來的2009年,中國政府將啟用新的扶貧標準,取消現行絕對貧困人口與相對貧困人口的區分。由此,中國的扶貧對象將由現有1479萬人增至4300多萬人。
  所謂貧困標準,是指在一定的時間、空間和社會發展階段的條件下,維持人們的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費的物品和服務的最低費用,也被稱為“貧困線”。凡是人均年收入低於該貧困線的人口就是貧困人口。
  在中國,有兩個貧困線,一是絕對貧困線,低於該標準的就是所謂“赤貧人口”;二是相對貧困線,指高於絕對貧困線、但收入依然較低的人口,所謂“低收入人口”。據中國國家統計局數據,2008年中國的絕對貧困線為人均年收入786元,“相對貧困線”為人均年收入786元-1067元。
  由於製訂了較低的貧困標準,使得中國的貧困人口規模看上去較小。但是,隨著生活成本的提高,該扶貧標準已顯得不合時宜,也遭到國際組織和社會學者的質疑。2008年10月閉幕的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實行新的扶貧標準”。

2009年實行新扶貧標準
  國務院扶貧辦政策法規組巡視員劉福合告訴《財經》記者,從2009年始,中國的絕對貧困標準和相對貧困標準將合二為一,將把現行低收入標準作為新的扶貧標準。
  中國現行低收入標準為1067元。2009年的新扶貧標準將在1067元的基礎上,根據貧困地區的物價指數調整,有望超過1100元。據國務院扶貧辦統計,截至2007年底,人均年收入低於1067元的農村人口共有4320萬人。
  中國自1985年起啟動政府扶貧計劃,並把絕對貧困線確定為人均年收入200元以下,而低收入標準則定為201元-399元,約占當時農民年人均收入的一半。隨後,根據農村物價指數的變化,貧困線每年都會微調。
  據《中國統計年鑒2008》顯示,1985年的中國的絕對貧困線為206元,1986年為213元,1987年為227元。十年後的2007年,中國的絕對貧困線為785元,1067元則作為低收入群體的標準。
  據國務院扶貧辦數據,中國農村的絕對貧困人口從1978年的2.5億,下降到2007年底的1479萬,占農村總人口的比重從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7年的1.6%。
  與絕對貧困人口的大幅減少不同,20多年來中國貧困線的調整可謂“步履遲緩”。據《財經》記者了解,從1987年到2007年,中國的絕對貧困線提高額不足600元。
  同樣,20多年來,絕對貧困標準占當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也在降低。2007年的絕對貧困標準占當年中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在1985年,該比例為50%。這事實上造成絕對貧困人口的實際購買力不升反降。
  國務院扶貧辦主任範小建也曾公開表示,從世界範圍看,中國的絕對貧困標準低於每天1美元的國際標準。
  “實行新的扶貧標準後,中國的貧困標準還是偏低的。”劉福合告訴《財經》記者。而如果按世界銀行“每天人均1美元”的標準計算,中國的貧困人口可能超過1億人。
  中央財政每年都要為扶貧支出一定的資金。1986年,以上一年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150元為標準,中國選取了331個縣作為國家級重點貧困縣;1996年經過調整後,在全國確定了592個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400元的縣為國家重點貧困縣。據劉福合介紹,近年來中央財政扶貧資金逐年增加。2008年,中央財政投入167億用於扶貧開發項目。

“扶貧”“低保”銜接難題
  實行新的扶貧標準後,“扶貧”與“低保”銜接成為當務之急。
  事實上,扶貧和低保都是為了保障貧困農民的基本生活。目前負責農村低保的民政部和主管扶貧的國務院扶貧辦,正在研究、協商如何界定各自的扶助對象,並確保有效銜接。
  1997年9月,中國決定建立城鎮低保製度。但直到十年後的2007年,中國才決定在全國範圍建立農村低保製度,當年中央財政投入30億元,2008年該投入為90億元。截至2007年底,全國農村低保對象已達3451.9萬人。
  據民政部低保司提供的材料,2007年,中國各級政府對城市低保的投入為27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160億元。這遠遠高於對農村低保的投入。由於中央對城鄉低保投入相差懸殊,也遭到學者和公眾的諸多批評。
  按照福利經濟學理論,既然有了農村低保製度,就不應該有所謂貧困人口。但是,由於中國政府體製改革滯後,福利政策的製定和執行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門,協調相當困難,這使得“扶貧”與“低保”對象存在眾多交叉重合。
  執行新的扶貧標準後,如何實現扶貧與低保的銜接,節省財政資源,成為決策者和公眾關注的重點。
  據《財經》記者了解,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製定落實“銜接”的文件,有望以國務院扶貧辦、民政部、財政部、國家統計局的名義聯合下發,主要是對兩項製度在政策、程序、措施等方麵的銜接提出基本思路,並選擇部分地區“試點”。
  采訪中,民政部和國務院扶貧辦官員都一致認為,農村低保主要是直接給缺乏“造血”能力的家庭直接發放生活補助;而政府扶貧計劃依然要執行開發式扶貧的方針,主要通過各種項目開發,幫助有“造血”功能的貧困人口脫貧。
  “當務之急是摸清底數,搞清楚在享受農村低保的人群中,還有多少需要開發式扶貧繼續給予扶持。同時要堅持動態跟蹤,把通過開發式扶貧已經脫貧的人口從低保對象中分離出來。”國務院扶貧辦政策法規組巡視員劉福合說。
  負責農村低保的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官員則認為,扶貧主要是區域性的,針對貧困地區。而農村低保的對象則主要以農村貧困戶為主。這兩項製度的銜接,有利於扶貧部門明確具體的扶貧對象。
  南開大學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係講師鄭飛北博士表示,扶貧主要是政府以財政資源,參與項目開發,使有能力的農民跳出貧困圈;而低保則主要是對老弱病殘等無勞動能力的人直接給予救濟。兩者瞄準的目標不同,有關部門應明確各自的責任。
  鄭飛北還建議,在需要扶貧開發的落後地區,政府應集中力量使有勞動能力的人先脫貧。而目前財政扶貧資金的平均分配,並不利於政府扶貧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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