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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民為治病犯罪入獄

(2008-11-29 14:56:30) 下一個
把監獄當“救濟所”源於底層社會醫保缺失
新京報

  19歲的北京順義農民李大偉(化名),患有嚴重再生障礙性貧血,因無錢治病,竟故意犯罪,期望入獄免費治療。第一次搶劫,他被判7年徒刑,監外執行。隨後,他因持槍再次搶劫,被加刑11年。11月27日,李大偉從順義看守所轉出,被送往北京市監獄局外地罪犯遣送處。這意味著,對李大偉的收監程序已啟動,他開始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代價。

  古往今來,犯罪動機有很多種。除了感情用事,更有許多人毀於對金錢或權力的貪得無厭。然而,像李大偉這樣在刑期方麵“貪得無厭”者,的確罕見。大凡作奸犯科者,通常都會想方設法逃脫罪責,減免刑期,誰會希望自己在監獄裏待上一輩子?否則,也不會有什麽“裸官”外逃的事件發生了。

  有人也許會說,監獄未必不是一個好去處。無論是在影視劇本還是現實生活中,把監獄當作自己的拯救之所,甚至“第二故鄉”,並不少見。一則,比如在陳獨秀看來,“世界文明的發源地有二:一是科學研究室,一是監獄。我們青年要立誌‘出了研究室就入監獄,出了監獄就入研究室’,這才是人生最高尚優美的生活。從這兩處發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價值的文明。”勇敢如馬丁·路德·金者,同樣鼓勵黑人起來鬥爭“把監獄填滿”。二則,比如影片《肖申克的救贖》裏被監獄“體製化”了的囚犯也會“愛”上監獄,有的甚至會在即將刑滿釋放時犯罪,隻為能在監獄裏繼續服刑。

  然而,上述兩種情況都不足以成為人們讚美監獄的理由。前者,這一切隻是一種政治上的動員,而不是說監獄是人生之歸宿,或者說是人類追求之目標。至於後者,囚犯愛上監獄,那也是在他失去自由,失去其他可愛之物後的“權宜之計”。幾年前有一條新聞,講的也是一位刑滿出獄者,因為“與世隔絕”很多年,已經不適應監獄外麵的生活,最後選擇了重新犯罪,隻求追捕他的警察早點將他送回監獄。

  正常情況下,沒有誰會把監獄當作一個好地方。李大偉的遭遇,難免讓人想起歐·亨利的小說《警察與讚美詩》裏想著去監獄過冬的流浪漢蘇比。它表明,除了因為社會運動、政治動員或已然的不自由等原因“愛”上監獄,世界還有那麽一些不如意者,他們會因為“為生活所迫”而“愛”上監獄。

  不同的是,和蘇比相較,李大偉隻有19歲,而且生活在21世紀;不在小說裏,而是在活生生的現實生活之中。當然,無論是小說中的蘇比懼怕寒冷,還是現實中的李大偉希望得到“免費醫療”,兩者渴望入獄的原因終究是一樣的,他們都想借助監獄,度過生命中的冬天。但是,李大偉的想法能否真的如願,也未可知。據記者了解,北京市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為二級甲等醫院,可以診療疑難危重病犯,但是否有能力醫治再生障礙性貧血,目前還不得而知。

  李大偉為治病不惜屢次犯罪“請求入獄”,把監獄當作自己人生的“救濟所”,再次揭開了底層社會醫保缺失的時代之痛。有人或許驚歎於李大偉自救時的“機智”,然而,這種建立在侵害他人生命財產之上的“機智”,卻讓我們尷尬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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