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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三十七年的強奸案原來是冤案

(2008-10-29 13:52:45) 下一個
)   核心提示:1971年,陳珍福被“四川省石柱縣公檢法軍事管製委員會”和“石柱縣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衛組”判成“強奸犯”,從此飽受批判、毆打之苦。今年,上訪37年,94次的陳珍福老人,終於拿到了洗清冤屈的判決書。

  


  
拿到洗清冤屈的判決書,陳珍福終於笑了

  


  談起過去,陳珍福滿臉惆悵。


  重慶晚報10月30日報道  文革時期的一件冤案,讓陳珍福戴上“強奸犯”的帽子,讓他和家人飽受折磨。37年來,為還自己清白,他一直在不停奔走。

  “能在死之前等到這一天,這輩子,我知足了。”他說。

  80歲的陳珍福已一個多月沒睡好覺,此前漫長的37年中,他也從未睡過安穩覺——8年遭受的批鬥,使他身體和心理都落下後遺症。

  “拿到判決書,就可安心睡了!”37年來,陳珍福每天都這麽想。但真到了這天,他卻失眠了。

  “宣告原審被告人陳珍福無罪。”一個多月來,陳珍福每晚都枕著印有這句話、蓋有鮮紅的“重慶市石柱縣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章的判決書閉上眼,然後在被人五花大綁押著遊街、被人打得遍體鱗傷、被人指著鼻子罵“強奸犯”的夢魘中驚醒。

  這種夢,陳珍福37年來常做。

  “要永遠好好保存——即使我死了。隻有它可證明我不是強奸犯,證明你們不是強奸犯的兒女。”自9月16日收到判決書後,陳珍福幾乎天天這樣囑咐家人。

   37年過去,“強奸犯”獲清白

  “陳珍福診所”位於石柱縣縣城新開路大安巷1號。24日,天氣微涼,人們穿上夾衣,陳珍福卻穿了兩件毛衣、一件棉背心:“涼不得,否則頭昏、胸悶,身上的舊傷還又痛又癢。”

  自2003年借錢在縣城買這房子後,這個老農民就成了城裏人。

  “你可申請國家賠償噻。”前些天,對麵門市一年輕人的話啟發了陳珍福,他和家人順便在紙上算了算,最後得出一個數字——16萬元!

  16萬元中,包括到北京以及四川省、涪陵區、石柱縣裏上訪94次所花的路費、材料工本費、當年挨批鬥造成的誤工費、被扣去的口糧、被打傷後的醫藥費和後續基本醫療費。

  看到這個數字,陳珍福自己都嚇了一跳,卻又隱隱覺得還遺漏了很多。

  成“強奸犯”前,陳珍福是石柱大歇區醫院醫生,後任石柱縣革委會常委,享受國家派發的口糧:“用現在的話說,是國家幹部。”

  “強奸犯”的帽子讓陳珍福從“國家幹部”一下子變成農民,落實政策後仍是個農民。他不知這損失該怎樣換算成人民幣。

  過度思考讓陳珍福頭一陣眩暈。“自被批鬥後,爸爸的腦筋就不如以前,反應也遲鈍了。我們現在都不準他獨自出門。”四兒子陳世強說。

  陳珍福至今保存著1971年11月13日,由“四川省石柱縣公檢法軍事管製委員會”和“石柱縣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衛組”聯合下發的判決書原件:“罪犯陳珍福一貫流氓成性,從1962年以來,采取關心生活、看病、個別談話等卑鄙手段,先後調戲、奸汙婦女、少女十餘人,特別嚴重的是1971年3月8日上午,乘唐××患病臥床之機,闖入唐的臥室,采用暴力,將唐強奸……特依法給罪犯陳珍福代(戴)壞分子帽子,判處管製3年。”

  陳珍福不知這個莫須有的帽子是怎麽戴上的,隻知是唐××告發了他,隻記得從當年3月起便是不斷的批鬥、挨打、受傷,而3年管製也被延至1978年底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

  受了傷,陳珍福不敢去醫院,隻憑祖傳中藥知識自己抓了些中藥。直到現在,陳珍福身上到處是傷疤,右手隻能抬到腰部……

  “老了,不想再折騰了。”獲得清白的陳珍福對別人說,現在自己沒想到國家賠償。他為自己的冤屈奔波37年,隻為拿到這一張法院判決書,上麵必須有“宣告原審被告人陳珍福無罪”這句話。

    嚼幹胡豆步行進京上訪

  “強奸這罪名就跟顛覆社會主義一樣,抬不起頭。”8年生不如死的批鬥中,陳珍福始終沒承認自己強奸。那次在萬人大會上,民兵用腳踩在他臉上,將一張認罪書丟到麵前,要他畫押。陳珍福閉著眼隻說了一句:“我沒罪!”

  這樣“不認罪”的態度給他帶來更深重的災難。胸前掛著“強奸犯”的牌子到處遊街,從大歇到石柱縣城,甚至遠到豐都,承受路人鄙視和唾罵。陳珍福從沒掉過淚:“死也要死得清白,打死也不能承認有罪。”

  從1971年起,受盡折磨的陳珍福就開始不停上訪,直到今年平反。

  陳珍福向當地革委會反映冤屈,換來的是毒打。向省裏反映,總被“轉當地革委會調查落實”,結果回來仍是挨打。

  1973年3月一個夜晚,陳珍福悄悄溜出家門,隨身僅帶了床破棉被、4雙草鞋、30多斤妻子為他準備的幹胡豆。身無分文的他要步行到北京去找毛主席!

  陳珍福一路向北,困了睡車站,餓了吃幹胡豆,渴了喝泉水,4雙草鞋全穿爛了,他就赤腳前行……70餘天後,光著腳的陳珍福終於到了天安門。這時,他雙腳的血泡已不停向外流血流膿。

  “我不是強奸犯!”這是陳珍福對接待他的工作人員說的第一句話。

  拿著那張寫著“請涪陵地區革委會認真調查”的條子,陳珍福覺得握著的是尚方寶劍。

  “你敢欺騙中央,罪加一等,要實行嚴厲的無產階級專政!”當陳珍福滿懷希望將這張條子遞給涪陵地區的當權者時,沒想到換來的竟是這句話。

   “我要正式文件證明清白”

  1974年3月,陳珍福拿著妹妹用一頭豬換來的70多塊錢再次到北京上訪。回來後,石柱縣人民法院下達裁定書,認為陳珍福強奸案“依據不充分,適用法律不當。撤銷原判決,重新審理。”

  但陳珍福的命運並沒因此有絲毫改變,他又成了“劉少奇的代理人”,“無產階級”繼續對他實行專政。

  繼續申訴下,1976年,石柱縣革委會又下發了“關於恢複陳珍福同誌原任職務的通知”,對其強奸一事予以否定,恢複其名譽,陳珍福終於鬆了口氣。

  世事難料,“通知”下發沒幾天,全國就刮起打倒“四人幫”狂潮。陳珍福再次被當成“四人幫的人”揪出來。

  石柱對“四人幫”的批鬥持續到1978年底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至此,陳珍福噩夢般的日子才結束。但他並沒結束申訴,他要爭取裁定書中說的“重新審理”。

  等,成了陳珍福這些年最重要的生活內容。陳珍福一天天老了,他擔心自己死了也等不到法院裁定的“重新審理”。

  “那個‘通知’已給你平反,還審什麽?”領導們都這麽說。但固執的陳珍福隻說:“我不要通知,要正式文件證明我清白。”

  隻有妻子王應美明白他。37年來,陳珍福常常半夜被噩夢驚醒,然後睜著眼等天亮。

    拿到判決書,八旬翁哭了

  這些年,當年誣告陳珍福的唐××也多次找到他,承認當年是受人指使陷害他。想到那個瘋狂的年代,陳珍福原諒了她,但這並不能減輕他的痛苦,他仍然每年向相關部門申請重新審理。

  “你不嫌麻煩啊?現在我們都知道你不是強奸犯了。”常有人這樣說,陳珍福總是反詰:“給你戴頂‘強奸犯’帽子試試?”

  冤案牽連了他全家,自成了“強奸犯”,家人常被當成“壞分子家屬”拉去批鬥,還常被抄家。有次,王應美被當場打掉3顆門牙,整口牙齒都鬆動了。30多年來,她連稍硬點的幹飯也不敢嚼,直到去年安假牙。

  “我們兄弟姐妹7人,沒一個上初中。走到哪都有人罵我們是強奸犯的娃兒,抬不起頭,讀什麽書?”大兒子陳世強說。

  如今,陳珍福這個當年“國家幹部”的7個孩子中,有兩個在拉人力三輪車,兩個務農,三個跟他開診所。

  這一切,堅定了陳珍福不顧麻煩,要“重新審理”的決心。

  拿到判決書那天,陳珍福沒笑,反而哭了,老淚灑落在判決書上。

  “我們隻是滿足他的心願。”石柱縣法院院長說,陳珍福是個較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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