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而死算因公犧牲
(2008-10-03 03: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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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強市溫嶺的駐京辦主任喝酒喝死了,為了核實案件的真相,記者與溫嶺市政府辦公室進行了聯係,當記者問其原駐京 辦主任張文潮是不是因為飲酒過度而死亡?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也不能完全這麽說,張主任今年8月9號那天的確是喝了酒,我們第二天發現已經死亡了,如果 身體好的話也許不會有事,所以......當記者問張主任後事的處理情況,回答說:張主任的後事,政府是按照因公犧牲處理。
喝酒死亡算“公傷”等,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這是公款吃喝腐敗的典型反映。網友們在熱議喝酒死亡算“公傷”,實際上就是在聲討公款吃喝腐敗。因此,喝酒死亡算不算“公傷”還真反映出如何遏製無休無止浪費公款吃喝腐敗的大問題。
有人說,官場需要應酬,應酬離不開喝酒,喝酒是要盡興的,尤其是陪領導喝酒非常有學問,有人雲“能喝八兩喝半斤,這樣的幹部不放心”,“能喝半斤喝八 兩,這樣的幹部能培養”。如果喝酒不能醉,這個官當不得。喝酒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張文潮年紀輕輕,他沒有自然衰老,或意外橫禍死亡,而是因醉酒導致死亡。
近年來,人民群眾對駐京辦貶謫甚多,究其原因,大多是用公款吃喝,而這些現象曆來都被人們深惡痛絕,雖然現在不能肯定張文潮喝酒是公款吃喝,但至少有公款吃喝的嫌疑。因為溫嶺政府認定張文潮是“因公死亡”,所以可以認定屬公款吃喝。
公款吃喝老是喝死人,到了必須改的時候,且必須馬上改了。人莫不有死,或死在殺敵的戰場上、死在反腐的戰線上、死在抗震救災的現場,那死得其所,而死在酒場上,別說用公款,就是自己掏錢,這喝死的名聲也不好聽。
當今,酒已經滲透到社會方方麵麵,好像很多事情離開酒就難以開展。也許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喝酒就是“工作”也得到了領導的讚同或默認。出現陪酒死亡算“公傷”或者陪酒死亡弄個先進人物,也就不足為奇了。
今年2月27日,河南信陽市新縣人口計生委總支書記、主任郭世忠因為飲酒過度而死亡。但2月28日,新縣縣委就發文追授他為“優秀員”;同日,新縣政府發文件,追記郭世忠個人三等功的;2月29日,信陽市人口計生委向全市人口計生係統發出向郭世忠學習的文件。
此事經媒體報導後引起網民和社會各界熱議。新縣縣委及時停止對縣人口計生委黨總支書記、主任郭世忠追授個人三等功辦理手續,縣委、政府收回追授其個人榮譽稱號和記功文件。
在不少地方,很多公務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發出這樣的感慨:喝壞了身體喝壞了胃,回家就和老婆分頭睡”。在一些人領導幹部眼裏喝酒成了“工作”,上級領導來了不喝不行,不把領導酒陪好也不行。如果沒把領導酒陪好,就意味著工作沒做好;酒陪好了,工作也就做好了。
因公死亡離不開一個“公”字,張文潮因喝酒導致死亡是否與“公”字有關係?當時哪些人和他在一起喝酒?
對此有關專家認為,張文潮其死亡與飲酒是否存在必然關係,隻能推斷飲酒可能是引發其死亡的誘因之一。如果飲酒確係張文潮死亡的誘因之一,而當時與其一起飲 酒的人又知道張某不能飲酒,那麽當時與其一起飲酒的人負有一定責任,而張某作為成年人,不能飲酒而卻喝了太多酒,那麽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