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陳水扁的洗錢路線圖

(2008-08-17 19:15:16) 下一個

  一旦洗錢罪名成立,陳水扁將丟掉卸任後的俸祿,並極可能被判刑

  

  自己和老婆都被限製出境、兒子兒媳可能遭通緝、綠營支持者直喊“去死啦!切腹自殺!”……弊案纏身但始終逍遙法外的陳水扁,如今終於走到了人生的最低穀,從所謂的“台灣之子”,變成了“台灣之恥”。

  這幾天,隨著陳水扁一家洗錢案的層層剝開,駭人內幕抖落一地,讓台灣民間、政壇炸開鍋。但從目前台灣檢方掌握的資料來看,這出官場現形記才剛剛開了個頭,接下來陳水扁的涉貪戲碼,隻怕會給民眾帶來更多“意外”。

  夫妻雙雙退出民進黨

  和島內很多大案相似,此次陳水扁的洗錢案仍是由媒體先捅出來的。8月13日台灣《壹周刊》獨家披露,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在2006年底前,將一家四口——包括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的賬戶全部結清,通過兒媳黃睿靚及其家人戶頭,將3億元新台幣(4元新台幣約合1元人民幣)資金匯往島外,涉嫌洗錢交易。

  這一報道立即在島內引起關注,國民黨呼籲檢方立即調查此事,給民眾一個交代。但陳水扁在第一時間否認此事,其幕僚也保證說陳水扁夫婦名下財產早已交付信托,期間不可能轉移錢財。對於藍綠政客的口水戰,島內民眾已經很厭倦,沒怎麽放在心上。但第二天,事件出現驚人進展,國民黨“立委”洪秀柱一大早便手持瑞士官方提供的資料,披露黃睿靚是在瑞士美林銀行以個人和公司名義開了4個賬戶,流通金額高達9億元新台幣。洪秀柱還稱,瑞士聯邦檢察署認為有洗錢嫌疑,已查封相關賬戶,並在早前通知台檢調單位和“外交部”。

  由於洪秀柱手握瑞士官方的資料,她這番爆料引發台灣政壇“9級地震”。當天傍晚,知道再也瞞不下去的陳水扁,緊急致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等人後,召開他卸任後的首場記者會。會上,陳水扁坦承自家確在海外有賬戶並存有巨款,但否認是貪汙所得,強調這屬於合法的選舉後節餘經費。陳水扁還強調,這些錢都是吳淑珍匯到海外的,跟自己無關。

  陳水扁此番“交代”後,台檢方隨即表示,已於8月初收到瑞士聯邦檢察署要求台灣協助調查陳水扁洗錢的請求文件,隻是並未對外公布。台“法務部”立即簽發文件,限製陳致中夫婦出境,並稱近日傳喚陳水扁及其家人。麵對強大的輿論壓力,陳水扁於當晚發表聲明,宣布與吳淑珍退出民進黨,並向支持者道歉。

  16日上午,台檢調單位“突襲”陳水扁住所,問訊陳水扁與吳淑珍。據了解,陳水扁夫婦稱海外賬戶的錢,包括吳淑珍娘家的錢、陳水扁當律師賺的錢,以及政治獻金和投資理財賺的錢。這一說法,與早前陳水扁稱該款項是選舉剩餘款出入較大,檢方要求他們出示相關數據證明。同時,陳水扁夫婦被列為被告限製出境,滯留美國的兒子、兒媳如果仍不返台,將遭到通緝。

  民進黨決心割“毒瘤”

  以往,縱使陳水扁弊案纏身,不少綠營支持者特別是民進黨都堅持力挺,讓陳水扁逃過幾劫。但如今的驚天洗錢案曝光後,已經非常脆弱的民進黨已經是泥菩薩過江,以蔡英文為首的民進黨中央,最後不得不揮刀割“毒瘤”。

  《壹周刊》和洪秀柱相繼爆料後,民進黨中央仍對陳水扁袒護有加。陳水扁自己“招供”後,民進黨發表聲明時仍稱 “對陳水扁的勇氣表示肯定”。但麵對檢方的迅速行動和綠營支持者的壓力,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不得不一天內三度公開鞠躬道歉。16日,蔡英文再度表示,民進黨在過去8年太信賴陳水扁,以後對陳水扁的錯誤“決不袒護”。

  除了蔡英文,其他民進黨高層及大佬,對陳水扁的痛恨就幹脆不掩飾。呂秀蓮公開批評陳水扁一家對不起台灣:“怎麽這麽笨,這麽貪!”台“立法院”民進黨團為躲避記者,暫停了例行記者會,不少民進黨“立委”電話關機。被視為親陳水扁的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說:“我沒什麽好說的,這個當然傷到民進黨的形象,傷害這麽多支持者的心。”

  民進黨黨務人士更私下痛罵:“黨這麽窮,阿扁一家這麽有錢,還用公款,這些人真該死!”更低一層的基層黨員,則是接民眾抗議電話接到手軟,甚至還有人要他切腹謝罪。那些鐵杆“扁迷”們也徹底失望,有一個在餐廳洗碗的扁迷,每幾個月就捐幾千元給民進黨,如今直呼後悔。

  《世界新聞報》

  新聞分析/ANALYSIS

  陳水扁被判刑幾率極大

  按照台灣《洗錢防製法》,陳水扁洗錢罪名一旦成立,可判處7年以下徒刑,並處以500萬元新台幣罰款。不過,律師出身的陳水扁,一開始就極力避免案件往這方麵走,手法極其老練。

  按陳水扁在記者會上所說,匯入海外賬戶的款項為“選舉剩餘款”,而且都是吳淑珍所為,他事前並不知情。分析人士指出,陳水扁此舉可謂是“超完美切割”,因為政治獻金並不列入洗錢範疇,如果確定是“選舉結餘款”,陳水扁僅違反《財產申報法》及《選罷法》,充其量就是數百萬元的罰款。

  然而,島內輿論普遍不相信這筆錢是選舉結餘,並指出了陳水扁辯辭的很多漏洞。首先,陳家說法前後矛盾。陳水扁早前說這筆錢是選舉節餘,檢調單位約談他時又說包括家庭的積蓄和投資收入,他的兒媳黃睿靚當初在瑞士開戶時稱是父親投資款,而陳致中開戶時卻說是“結婚禮金”。

  其次,陳水扁有9億多元新台幣的選舉結餘款,也有點太扯。據悉,陳水扁兩次參選台灣地區領導人,分別得到49 7萬和647萬票,以每票50元新台幣計算,大約共計5.7億元。如果再加上兩次選台北市長的補助款將近4000萬元,4次加起來一分不花也就6.1億,何況每次選舉都有很大花銷。另外,這筆錢若是結餘,勢必從島內匯到海外,但台灣檢方表示根本沒有陳水扁匯巨款到海外的記錄,因此這筆錢根本就是在海外交易。

  那麽,如果這9億巨款不是政治獻金,又會是什麽錢呢?有說法稱,這筆錢是陳水扁任內推動“二次金改”時收受的金融業界“進貢”。但更多人懷疑,這筆錢很可能與目前台檢方在追查的“機要費”案有關。果真如此,台灣年初曝光的“金援弊案”,其中蒸發的10億元巨款,有望找到眉目。

  據報道,一旦陳水扁洗錢罪名成立,他將丟掉卸任後的俸祿。按照台灣法律,卸任領導人每月有25萬元新台幣補助、每年500萬元辦公費,以及安全保衛等禮遇。(於洋)

  《世界新聞報》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博主已隱藏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