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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開網店難

(2008-07-21 03:08:03) 下一個

網店辦照餘波難了

北京要求營利性網店必須取得營業執照的規定,將如何影響方興未艾的網上淘寶者

《財經網》

“希望淘寶五年後超越eBay、亞馬遜,超越他們的交易量,讓他們後悔當時沒跟我們淘寶合作。”2008年7月6日,在杭州凱悅酒店的淘寶五周年慶典儀式上,身穿一件短袖白T恤的阿裏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再次放出豪言。他同時表示,阿裏巴巴將在未來五年內向淘寶追加20億元投資。
  
對於馬雲的驚人之語,向來有人視其為狂妄,不過競爭對手們絕對不敢掉以輕心。根據iResearch艾瑞谘詢《2007年網絡購物報告》,2007年淘寶網全年交易額比上年增長156.3%,突破433億元。這一金額高於家樂福、沃爾瑪在中國的銷售額,令淘寶網成為僅次於百聯集團的中國第二大綜合賣場。
  
但是,這位在互聯網似乎擁有“超能力”小個巨子最近有了新煩惱。2008年7月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稱工商局)公布“關於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從8月1日起,北京的營利性網店必須先取得營業執照後才能經營。這也包括在淘寶上經營網店的北京店主。
  
雖然《意見》已經明確,“在互聯網上進行出售、置換自用物品,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個人不在規範之列”,但這仍然觸動了淘寶、易趣等中國C2C(個人對個人)網絡公司和網上店主們的敏感神經。憂者認為,倘若國內其他省市仿效北京的政策,將對正處於“瘋長”階段的中國電子商務帶來不利影響。

監管困惑
  
自7月初《意見》公布以來,地處北京西北三環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稱北京工商局)每天都接到大量的詢問。北京工商局特殊商品交易監管處(下稱特交處)處長王靖告訴《財經》記者,今年3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會同北京市信息化辦公室、商務局、通信管理局、衛生局、藥監局、信息出版局、廣播電視局和北京市的文化執法總隊等九個委辦局,共同製定出台了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下稱《條例》)的征求意見稿。
  
“意見稿在市工商局網站、首都之窗、千龍網上都進行了公示,並表示可將建議發至
tjc@baic.gov.cn。同時,市工商局與北京電子商務協會、北京的網站和網商召開了座談會,征求了各方的意見。”王靖說。
  
不過,公示似乎沒有獲得足夠重視。“我們當初並未關注這個《意見》。”淘寶一位叫“珠子”的店主告訴《財經》記者,當初在《條例》頒布時,明確指出淘寶、易趣等在外地注冊的電子商務服務網站不受北京市地方性法規的限製,因此在該網站注冊開店的個人或單位,不受該條例約束。
  
2007年11月8日,北京市信息辦主任朱炎在接受北京多家地方媒體采訪時表示,在外地注冊的電子商務服務網站不受北京市地方性法規的管轄。現在,淘寶、易趣的相關負責人發現他們都在《條例》的管製之列。
  
對此,王靖表示,中國的《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個人工商戶管理暫行規定以及商標法》《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都適用於互聯網。無論是在有形市場,還是在互聯網上,開展經營活動都應該依法履行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
  
“說是針對北京地區的賣家,那麽如果所有的賣家都說我們不在北京,怎麽查?網店不像北京路邊開小店,你去掃街就行了。”淘寶網前總裁孫彤宇對《財經》記者說。
  
與傳統商業相比,電子商務的一個特點是“生意沒有邊界,交易不受地域限製”。上述C2C平台負責人指出,“如果北京賣家執行這項規定,全國其它地方的賣家則另行一套,隻能讓北京賣家失去更多的機會,而且可能陷於非常不利的被動地位。”
  
在淘寶開設了一個飾品網店的店主蕭蕭也提出了疑問: “是否隻要將網店注冊在外地,就可以輕易規避北京市工商局的管理?”
  
王靖解釋說,“北京地區”就是指經營住所地是北京。對於一些網店主采取各種方式規避北京地區的行為,王靖提出了一個“無罪推定原則”。“我們相信網上賣家的誠信。一個合法誠信的商家,首先要向買家如實表明三個問題:經營者的情況、經營的地點以及經營的業務。”
  
此外,據王靖透露,北京市工商局正在積極地研究一些技術手段,來應對互聯網上一些管理服務問題。北京工商局從2006年底開始研究電子巡查係統,現在投入使用的一期工程已經實現了對企業辦網站的獲知和監控。目前,該係統能夠實現對六萬多企業網站經營活動的實時監管。

實施難度
  
在C2C網站經營者、網店主們和一些專家看來,此次出台的《意見》沒有細則,是其難以獲得支持一個很重要原因。除了“北京地區”這一爭議,如何理解“在互聯網上出售、置換自用物品,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個人”也成為了焦點。
  
“網店本來就是低利潤的東西,規範固然好,可要多考慮網購的自身條件。如果真的要辦照,估計沒多少人願意在網上經營了,因為基本上沒什麽利潤了。真的有些不想做了。”店主蕭蕭告訴《財經》記者。她覺得這個地區性的規定讓她和競爭對手站到了不同的起跑線上。
   
類似蕭蕭這種模式是目前普通網民參與最多的網上交易模式,即C2C模式。經營者隻需要進入專業網站,點擊閱讀條款,填寫個人資料,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和銀行賬號,等對方確認後再點擊“免費開店鋪”,就可以開始在家裏做生意。淘寶、eBay易趣、拍拍等C2C網站都是采用此類開店申請方式,任何人隻要會簡單地操作電腦,都能開網店,且不需要辦理行政手續。他們之中一些是職業賣家,每個月有很大的交易量,相當於商人的角色;但還有很多網民是偶然將自己不用的、或多餘的東西擺在C2C網站上賣,把網絡當作跳蚤市場。
  
“假如非職業的賣家也到工商部門去登記,顯然是不可行的。因此,《意見》指出在互聯網上出售、置換自用物品,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個人不需要辦理執照。”王靖說。她表示,做出這一規定的初衷,就是為了保護互聯網交易中非常活躍那部分人群。
  
至於如何界定職業賣家與非職業賣家,王靖表示,在征求網友意見的階段,曾經有人提出根據“數量”或“重複交易”來界定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但她認為這兩類提法都不準確。“個人閑置物品也可能有幾件相同的,也可能存在‘數量’和‘重複交易’上的概念重合。我比較主張根據交易雙方接受程度和基本判定作為界定標準,並將主動權交還市場。”同時,王靖明確指出,對於這兩條不會出台相關的細則,都將以市場去判斷。
  
網店主“珠子”表示了懷疑:“現在《意見》指出沒有執照的將會得到罰款、關店的懲罰。在沒有細則的前提下,我認為自己的經營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當工商局查到我的時候,我怎麽去說理。”
  
對此,王靖告訴《財經》記者,作為北京的工商管理機關,更多地還是促進和呼籲北京網商按章辦照,政府的工作也主要是查出嚴重違法違規、擾擾亂市場秩序的一些活動,主要依靠政府的巡查和監管和廣大消費者的投訴舉報來進行。
  
從王靖的表態中可以看出,不出台細則無形中給網商留下了很大的變通空間。但是,目前沒有相應的配套服務流程亦令網商們非常頭疼。根據京工商發〔2007〕195號文件,住宅區從事商業活動的企業或個人,需由居委會、業委會提供鄰居等相關關係人的同意證明,方能辦理營業執照。
  
網店主“珠子”表示,開一個證明需要左鄰右舍都簽字,而且還需要公示七天,沒有異議,居委會才給開證明,然後按照實體的個體經商的程序辦理,“這個辦理執照的程序對我們來說過於複雜。”
  
對比之下,美國ebay注冊隻需要信用卡認證,無需執照。一位在美國的網上賣家“悅悅”告訴《財經》記者,在ebay開店有嚴格的規模限製。比如,每月向ebay交付15.95美元,一個月當中可以銷售10件商品或者銷售總額為100美元;交付49.95美元,可以銷售50件商品或者銷售總額在500美元內。
  
一些網商則表示,在注冊登記後,網店主麵臨著信息公開的困擾。“我們的經營地點都是自己居住的地方,把這個地址公示出去,會很不安全。”
  
“對於網上執照的辦理,應該有一個區別於傳統辦理的過程。比如從辦理手續、時間等方麵采取特別事務特別對待的方法。”有人建議說。
  
7月15日晚,互聯網分析師呂伯望在新浪網直播時稱,目前北京對於網商的注冊認證由一家公司替工商局經營,通過這個認證的惟一條件就是隻要商鋪通過工商注冊。
  
王靖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目前北京市工商局沒有授權任何一家企業代理認證。她聲稱,目前所見到的“名索網”的名索認證與中國商品網、煤炭網等國內權威知名網站的合作,並未有政府任何因素參與其中。

上稅之憂
  
對於《條例》出台,不少人猜測其意在未來對網上交易征稅。不過,王靖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電子商務監管現在仍處於起步階段,稅收問題在近階段不會實行。但是,不排除今後相關部門會推出關於電子商務稅收的政策。她認為,盡管電子商務是一種新興商業模式,也是受到稅法的保護和約束的。“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網商也不例外。”
  
事實上,網店店主也並不反對繳稅。“稅收肯定會導致產品價格提高,但這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對整個行業來說是利大於弊。”淘寶網店店主“珠子”對《財經》記者說。一家大型C2C平台的負責人也明確對《財經》記者表示,支持對網上交易收稅,但是不認同辦執照。
  
7月17日上午,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在考察吉林省工商局信息中心考察時稱,北京已經開始對電子商務服務網站開店依法辦理營業執照進行試點,今後網上開店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將進行全國範圍推廣。
  
對於淘寶、易趣等C2C平台的運營者,他們擔心的是這一政策對中國電子商務的長遠影響。“目前中國網絡購物在整個零售市場的比重隻有0.63%,而歐美達到了3%左右。《意見》的出台提高了在C2C領域進行經營的難度,執照以及相應稅收的問題將會降低從業者的熱情,會使很多網店主有可能退出C2C市場,從而阻礙C2C以及中國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上述C2C平台負責人稱。
  
市場研究公司Forrester此前公布的數據顯,如果不計入旅遊服務,2007年美國網上購物銷售額為1750億美元,比2006年增長21%。Forrester還預計,2008年美國網上購物銷售額將達到2000億美元,2011年則有望突破3000億美元。
  
至今美國仍然堅持對互聯網不征稅的政策。1998年2月,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發宣布為了推動網絡貿易將對電子商務實行免稅,其後不久,美國國會即通過了《因特網稅收自由法案》,該法於1998年10月1日生效,規定三年內免征任何新的網絡稅收。2003年,法案又被延長至2007年。2004年4月,美國電子商務谘詢委員會宣布延長現有法案五年時間,並將現有的網絡免稅延期永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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