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專稿
隨著汶川大地震災後重建工作的啟動,諸多法律問題日益凸顯。《財經》記者獲悉,5月下旬伊始,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緊急啟動了一項專題調研,成立課題組就災後涉法問題進行專題調研。
調研主要圍繞兩大目標展開,一是為當地政府提供災後法律意見;二是為法院審理災後涉訴問題提供指導意見。
有關前者,重點問題包括:在災後房屋重建中政府如何主導以及如何調配資源最大限度進行救濟,按揭貸款的處理,財產保險的免責事由爭議,以及財產查詢的協助等。
而法院處理災後涉訴糾紛方麵的問題包括:地震災害對法院正在審理、執行的案件產生的影響及解決思路;地震災害可能給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帶來的新問題及解決預案;法院係統服務災區、落實司法為民的工作思路和具體措施;涉災案件審理和執行過程中,需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釋或省高院、市中院以指導意見等形式予以統一明確的問題;結合案件審判實踐的相關司法建議等。
就涉及的訴訟方麵,具體而言包括七個方麵:一是涉災案件審判程序問題;二是涉災案件處理中有關物權和合同問題研究;三是涉災案件處理中涉及人身、財產損害以及身份關係的法律問題;四是涉災案件處理中相關行政程序問題研究和司法建議;五是涉災案件立案問題研究;六是涉災案件執行問題研究;七是涉災少年案件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問題研究。
按照計劃,課題組將在6月下旬形成處理相關案件的指導性意見,並向成都市委、市政府提出相關法律意見,向四川省高院和最高法院提交專題報告及相關司法解釋建議。
在此之前,課題組和成都、北京等地的專家學者進行了研討並匯集了不少谘詢意見。多數專家學者認為,此次地震災害是一件重大自然災害事件,所引發的問題牽涉麵廣,原因也十分複雜,司法應當發揮獨特的作用,但在目前的國情下,司法的作用也有局限性,還需要全麵分析、綜合應對、統籌處理。
據《財經》記者了解,研討涉及的一個關鍵問題,是建築物垮塌中的建築工程質量問題及相關責任問題。
司法機關麵臨的難題主要在三個方麵,一是此次地震後房屋倒塌麵十分大,一旦涉及訴訟,會產生非常大的連鎖反應,司法資源可能不堪負擔;二是涉及房屋質量問題的鑒定,因為建築設計、施工等工程資料損毀和現場被二次破壞,可能不再具備鑒定的條件;三是房屋垮塌和致損的因果關係非常複雜。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利明教授認為,從法律上來說,允許受害人主張權利。如果房屋倒塌完全緣於天災,就不涉及賠償和相關當事人責任追究問題,關鍵的問題在於證據,假如存在預製板中沒有鋼筋等明顯暇疵,事實本身就是證據,不需要再有其他的憑證。除這類情況之外,舉證包括鑒定,都非常困難。
而中國人民大學張新寶教授認為,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麵臨天量訴訟、原因力判斷困境以及責任人賠償能力不足等問題,通過國家的一攬子規劃來解決可能更好一些。
據悉,課題組目前正在抓緊研究相關意見,對已草擬出初稿的《關於辦理涉地震災害相關案件若幹問題的會議紀要》《關於辦理涉地震相關案件審判程序的若幹規定》以及《關於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中相關行政程序的法律建議》等進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