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哭中國!比空氣汙染更嚴重的土地汙染

(2008-06-16 15:15:41) 下一個

環保部將加強土壤汙染監管

中國土壤汙染的局勢十分嚴峻,治理難度高於大氣汙染與水汙染

《財經網》專稿

中國環境保護部近日公布《關於加強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該文件稱,將在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調查的基礎上,加大汙染源監管和修複力度。這表明此前一直頗受忽略的土壤汙染已經受到決策部門的重視。
  所謂土壤汙染,最主要是汙水灌溉帶來的土壤汙染以及農藥、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有機質含量下降與土壤板結。有關報道顯示,截至2006年,中國受汙染的耕地已達1.5億畝,占耕地總麵積的十分之一以上,因土壤汙染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也逐年增多。
  值得關注的是,隨著城市工業化的加劇,重金屬超標也成為造成土壤汙染的禍首之一。記者了解到,全國每年因重金屬汙染的糧食達1200萬噸。據專家介紹,經濟發達地區如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等地區的重金屬汙染土壤的問題尤其嚴重,日益成為當地環境的重大威脅。
  對此,北京市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目前中國土壤汙染的局勢十分嚴峻。土壤受到汙染的途徑很多,伴隨著大氣汙染、水汙染,例如,廢氣中含有的顆粒物在重力作用下沉降到地麵進入土壤,或攜帶重金屬的工業廢水流經土壤,都會對土壤造成無法逆轉的傷害。
  但是,他還指出,相比其他汙染,土壤汙染的治理具有“難度大、成本高、周期長”的特征。這是因為,土壤汙染不像大氣汙染或者水汙染一樣比較容易擴散或稀釋。水流可以帶走汙染物,修複遭到汙染的河流。但汙染物質,特別是重金屬,一旦進入土壤,降解起來就很困難。據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環境修複研究中心主任陳同斌介紹,遭到重金屬汙染的土壤幾乎沒有使用價值。因此,馬軍強調:“相比大氣汙染和水汙染,土壤汙染可能是最難解決的,也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針對此,上述《意見》對土壤汙染的治理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根據意見,被汙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造成汙染的單位和個人負責修複和治理。即使汙染單位“因改製或者合並、分立而發生變更”,其汙染防治責任都不可被免除,將由“變更後承繼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承擔”。其中,環境汙染遺留問題較嚴重的化工、電鍍、油料存儲等重點行業的企業將“由原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治理並恢複土壤使用功能。”
  馬軍對此表示肯定。他指出:“這不單對現在的企業有約束力,對過去造成汙染的企業也同樣起到了震懾的作用。”但是,他也提醒,該意見並未對處罰刑責作出明確規定。
  《意見》還稱,為保證食品安全問題,基本農田、重要農產品產地特別是“菜籃子”基地將成為監管重點。農用土壤環境需得到嚴格的監測與評估,確保主要糧食產地和蔬菜基地不受汙水灌溉。
  作為汙染土壤治理的數據基礎,2006年,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已全麵啟動。《意見》還表示,2010年環境保護部和國土資源局將全麵完成該調查,並初步建立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到2015年,一批有關土壤汙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規將正式出台。但是,目前進展與細節並未得到具體透露。馬軍認為,建立一個“透明”的信息公開平台“迫在眉睫”。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博主已隱藏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