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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級幹部不得出國,廳級幹部一年一訪

(2007-08-25 08:22:24) 下一個
你要麽去爭當廳級幹部,要麽別當幹部.當公仆卻不能花納稅人的錢出國太不好玩啦!
 
 

據《昆明日報》報道 《昆明市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規定》近日即將出台。規定要求,因公臨時出國(境)必須有明確的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出訪人數應控製在10人以內、不超過2個國家(地區),對違反外事紀律的單位和人員嚴肅查處。

  出訪團人數控在10人內

  規定要求,嚴格控製一般性的考察、交流和訪問。嚴禁就同一出訪目的、同一出訪內容重複組織多個團組出國(境)考察、訪問。嚴禁借考察、培訓、研討、開會、招商、參展等名義出國(境)公費旅遊。嚴禁把出訪當作待遇,輪流出國(境)、照顧出國(境)。

  因公臨時出國(境)進行考察、交流和訪問的團組,原則上出訪人數應控製在10人以內,出訪國家(地區)不超過2個,訪問1個國家(地區)最長不超過6天,2個國家(地區)不超過12天,特殊情況訪問3個國家(地區)的,不超過14天,均含旅途時間。未經批準,不得增加出訪國家和延長在外停留時間。

  正科級以下不安排出訪

  廳級幹部年度出訪原則上不超過一次,但並不是必須出訪一次。正、副縣(處)級擔任實職的領導原則上兩年出訪一次,正科級及其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安排出國(境);市級各部門、各單位每年可組派1-2個團組,但不是每年一定要派、人為地安排出訪任務。同一團組中正、副縣(處)級幹部原則上不超過3人。對違反外事紀律和外事工作規章製度的單位和人員,外事部門將會同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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