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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共場所禁煙難在哪裏?

(2007-08-08 16:17:18) 下一個

難在沒有自製力.難在對健康缺乏起碼的常識.難在無知.難在缺乏公德.

“3年內公共場所全麵禁煙,難”
 
新京報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首次提出“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起草人崔小波披露修改過程

  ■對話動機

  7月20日,在一個月的公示期後,衛生部專家組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遞交給了國務院法製辦,聯席討論會即將召開。

  新的修訂草案中,首次在立法原則上明確提出了“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條款。這是我國近十年以來第一次以國家法規的形式準備實施的法律文件。

  但專家組普遍認為,征求意見稿中關於控煙的表述軟弱乏力,難以履行中國加入世衛組織《煙草控製框架公約》(以下簡稱FCTC)的承諾。執法主體的複雜、經費的緊缺等,也嚴重影響著中國控煙工作推進的速度。

  明年1月,中國將向世衛組織遞交加入FCTC之後的第一份履約報告;今年6月底的FCTC第二次締約方大會上,中國代表團表示支持通過對FCTC“第八條”優先權的協定,這意味著中國承諾要在3年之內,實現在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內公共場所全麵禁煙。

  中國與FCTC、中國官方內部、官方與民間,中國控煙領域的進退博弈圍繞著《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修訂正在升級。

  近日,記者就《條例》修訂草案中控煙部分的有關問題,與該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專家之一崔小波進行了對話。

  ■對話人物

  崔小波

  衛生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立法準備研究課題”負責人、北京市重大傳染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委員會委員、首都醫科大學衛生管理與教育學院教授。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吳珊

  控煙分歧

  搞經濟的看稅收,搞衛生的算得失

  《新京報》:此次修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必要性是什麽?有哪些突破?

  崔小波(以下簡稱“崔”):2003年,麵對泛濫的SARS疫情,1987年開始實施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暴露了某些不足。國家開始考慮需要對公共場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監控和管理。

  這次條例的修改第一次在法規總則上明確提出了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概念,而1987年條例隻是在實施細則裏提到了哪些場所禁止吸煙。

  《新京報》:2003年衛生部完成的修訂草案送審稿中還沒有關於控煙的條款,但是在今年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中就有了?

  崔:我們國家在2003年簽署了國際《煙草控製框架公約》(以下簡稱FCTC),就是在向世界承諾,中國要用國家立法的方式控製和減少煙草危害。2005年全國人大批準履行這個公約,就在這一年,我們提出要把控煙內容加入這個條例。

  公共場所禁止吸煙,這是我們近十年以來第一次以國家法規的形式準備實施的法律文件。控煙的發展中間曾經出現了一個波動。

  一般來講,搞經濟的同誌認為煙草帶來的稅收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煙草稅收的改變可能會影響地區經濟的增長。而搞衛生經濟的同誌算過一筆賬,發現煙草帶來的危害,如疾病負擔和勞動力損失等,加起來要大於煙草稅收,也就是說煙草帶來的經濟損失大於對經濟的貢獻。

  控煙場所

  公共場所難界定,工作場所難禁煙

  《新京報》:對於“公共場所”的界定,前後有哪些變化?

  崔:1987年我們提出過對公共場所的分類,是7類28種。

  而新《條例》征求意見稿中對“公共場所”,沒有采取傳統的定義,而是專指“對公眾開放、人群聚集,可能造成疾病傳播和群體性健康危害的經營性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

  這個界定與1987年限定的場所相比,狹窄了許多,因為隻限定在經營性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而1987年的公共場所概念還包括體育場(館)、遊泳場(館)、公園、展覽館、博物館、圖書館等。

  我們認為,將公共場所限定為經營性場所是不合邏輯的。因為公共場所有經營場所,也有非經營性場所,而隻要是公眾聚集的地方,就有可能傳播呼吸道疾病。所以就這一條,經過專家討論,我們提出了新的修改意見。

  《新京報》:最後你們建議修改成什麽了?

  崔:我們建議修改為:“公共場所是指人群聚集,並供公眾從事各種工作和社會活動使用的具有圍護結構的公共建築物、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總稱。”用這樣一個定義,也可以涵蓋所有交通工具。

  一般來講,涉及衛生管理的公共場所不能用功能來劃分,而應從空間結構來考慮。

  SARS最開始就是從飛機、醫院向健康人群傳播的,這次的修改條例如果不把醫院、學校等非經營場所劃入預防性衛生檢查的範圍,恐怕是不合適的。

  《新京報》:征求意見稿中的控煙條款被專家認為提法比較保守?

  崔:我們的理想是把工作場所也放到禁止吸煙的範疇裏去,但是目前這樣很可能難以實現,因為衛生監督部門的權力和監管能力有限,如果全國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都禁止吸煙並實現衛生監督和檢查,則需要一個更龐大的聯合執法機構才可能實現。

  《新京報》:修訂草案中還規定“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室)、衛生間及浴室應當具有獨立的排風係統”。而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楊功煥對此表示,排風係統並不能消除二手煙霧危害。你怎麽看?

  崔:我個人的觀點是,能夠在公共場所設立吸煙室,或劃分吸煙區就是個進步。但是這個在專家會上引起了爭論,認為劃分吸煙區等於欺騙不吸煙者,因為在同一個空間內被動吸煙的人,還是會吸進微小顆粒,不是沒有聞到煙味就對身體沒有危害。

  為此,我們建議新的修改意見不再提設立吸煙區的問題,而是直接提設立吸煙室,因為吸煙區往往沒有獨立圍護結構,而吸煙室是獨立的空間,要求有排風係統是合適的。

  控煙形勢

  控煙領域的專家中也有吸煙的

  《新京報》:目前中國的控煙工作很緊迫嗎?

  崔:中國是世界第一煙民大國,煙草生產、煙草消費和煙草受害大國三個帽子,現在還沒有摘掉。

  在國家機關中吸煙的情況很普遍,國家幹部、公務員的吸煙率也很高,他們的吸煙行為又對全國構成榜樣作用。所以我們把公務員、醫生和青少年看成控製吸煙最重點的人群,不管好他們,光管農民是沒用的。

  據調查,我國80%的吸煙者是在15歲-20歲這個年齡段成為煙民的。現在比較麻煩的是,國際和國內一些煙草公司還在不斷推出適合女性和青少年消費的卷煙,各種水果味煙和坤煙在上市。

  《新京報》:中國官員對控煙的態度怎樣?

  崔:中國大部分的官員對控煙的態度是積極的。今年6月,在泰國舉行的FCTC第二次締約方大會上,公約所有締約方(包括中國)集體通過對FCTC“第八條”優先權的協定的承認,這意味著所有締約方都被要求在未來3年之內,實現在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內公共場所全麵禁煙。

  但也有少數官員對控煙工作有不同意見。近些年來,國際上曾有報道說,中國政府官員與醫學專家爭論吸煙的好處。今年兩會期間,煙草專賣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也說,“我們很重視抽煙有害健康,但沒有煙又影響穩定。”這些也成為國際社會關注和報道的熱點。

  《新京報》:不過,目前卷煙在許多國人中還有很大的市場吧?

  崔:現在中國人還在拿卷煙作為禮品互贈。在中國餐廳禁煙,餐館老板不幹;在法院、公安局禁煙,人家說我們就靠敬煙來緩解氣氛;知識分子靠煙來產生靈感等等。

  在這麽一個卷煙文化盛行的階段來談禁煙,甚至要想實現3年之內公共場所全麵禁煙,真的是很難的。

  《新京報》:你個人吸煙嗎?

  在公共場所看到吸煙者,你會怎麽做?

  崔:我個人不吸煙。但是控煙領域的專家中也有吸煙的,這個有一定的成癮性。

  在公共場所看到吸煙者,一般我都不會去說什麽。但是在我所在的學校———首都醫科大學,學生和老師都知道我是做控煙的,他們不會在我麵前抽煙。如果我見到有人吸煙,我會告訴他,最好不要在學校裏抽。

  控煙成本

  煙草廣告費高,控煙宣傳費少

  《新京報》:控煙立法和執法上,現在還有很大空缺?

  崔:目前我們衛生監督執行的衛生法律法規很多,除了《公共場所管理條例》外,還有《食品衛生法》等等。所謂“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大氣”,這些都是衛生監督那幾個人在做,發生的案件都要逐個立案調查,控煙對他們來說,等於又增加了很大的一塊衛生管理工作。

  就現行編製來看,衛生執法人員往往難以承受。所以,在一些國家為禁煙專門設立了禁煙警察,包括消防警察、治安警察,甚至老百姓也可以舉報違法吸煙行為。

  《新京報》:現在北京對控煙工作是怎麽管理的?

  崔:北京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監督執法,不完全是由衛生監督部門在做,而是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下麵設立的一支控煙隊伍在做。

  這支隊伍有八萬名衛生檢查員和衛生監督員,幾乎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衛生檢查員,他們以兼職為主,衛生檢查員能夠對個人違法行為罰款,而衛生監督員能夠對單位違反《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條例》進行高額罰款。

  現在我們的條例征求意見稿,隻是對管理者的處罰,沒有對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而國際上禁煙嚴格的國家和地區對個人的罰款額度都定得很高,如我國香港地區對違法吸煙罰款高達5000港元。

  《新京報》:中國的控煙運動也一直麵臨著資金不足的瓶頸?

  崔:沒錯。我國煙草公司每年的廣告費用是驚人的,而我們控煙的宣傳費用卻少得可憐。如果像其他國家一樣,提高煙草稅,或從煙草稅中拿出1%來控煙,就可以大大提高全國控煙的宣傳、教育和獎勵水平。

  前一段有專家提議提高煙草稅,遭到了反對。反對的理由是,我們國家的稅收已經比較高了,不好再增加稅率。但事實上,中國的煙草稅和國際標準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

  《新京報》:提高煙草稅能收到怎樣的效果呢?

  崔:按照FCTC的基本觀點,提高煙草稅,可以降低青少年和窮人的吸煙率,而且使地區煙草稅收的總額不下降。美國最近又在討論,每盒煙加稅6.25美元,認為這是一舉雙贏的好事。但在我國需要不斷與全國人大和財政部門加強協商,取得共識才能夠實現。

  去年1月9日北京市召集部分人大代表開會時提出,可否增加一個“吸煙與健康附加稅”,用專項稅的錢,做對吸煙者的宣教和戒煙支持。但是國家在確立新的稅種方麵有很多限製。

  我們希望北京能作為試點單位帶頭做起來,但這個做法要得到全市人民的支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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