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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揭露中國司法製度的漏洞

(2007-06-26 12:33:52) 下一個

是用人不當還是上梁不正?
是權大於法還是人大於法?
如果出現如此大麵積的癱瘓又如何使其康複?
執法犯法,法必有漏.監督機製又如何建立?
自監自察不僅是句空話,也是句假話.騙不了人就必然使人對法表示出極度的蔑視.這對執法與法製的建設危害尤大!


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

近年來,一大批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侵犯人權的瀆職官員受到檢察機關的嚴查。統計表明,2003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已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0201件36034人。

  記者從25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第四次反瀆職侵權偵查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在立案查辦的犯罪嫌疑人中有司法人員11681人,行政管理人員7579人,行政執法人員10787人,三類人員占立案總人數的83.4%。同時,案件的辦案質量和社會效果與以往相比都有了顯著提高。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的統計還表明,近年來我國瀆職侵權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不斷加大,涉案官員的級別不斷提高、人數不斷增加。在這些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中,重特大案件占立案總數的近33%,同比增加了27個百分點。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幹部犯罪要案1377人,占立案總人數的3.8%,同比上升215%。其中,廳局級幹部56人,省部級幹部2人。

  四川省原副省長李達昌玩忽職守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受賄、玩忽職守案,浙江省寧波市政協原副主席勵奎銘濫用職權案,雲南省昆明市原副市長平愚山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案等一批高官因瀆職、失職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犯罪案件受到了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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