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473)
2008 (391)
2009 (267)
2010 (119)
2011 (3)
《經濟參考報》報道山東省委辦公廳的紅頭文件作了煙草公司的廣告。山東一卷煙公司為了宣傳,將山東省委辦公廳的文件搬上了他們的廣告。 記者日前在山東省濟南市的數家商店裏看到了這則廣告。廣告中部寫著“山東省接待用煙”,同時在廣告的右下角,貼著山東省委辦公廳的一份文件,該文件稱,同意該品牌卷煙作為山東省接待用煙,落款為山東省委辦公廳接待辦公室。 負責發布此廣告的山東中煙工業公司營銷中心的基先生卻表示:“這種做法已經不是新聞了,行業內經常這樣操作。”中國政法大學譚秋桂副教授認為,這類廣告涉嫌違反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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