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麽接吻?如果某人在進行這樣一項美妙的活動的時候還在思考這個問題,那這個人一定是個吻學家(philematologist)。不過,確實有些吻學家們發現,這項美妙的運動並不是它看上去那樣簡單。
10%的人不接吻
首先,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對“吻”感興趣。比如,南非的聰加人(Tsonga)在上世紀30年代第一次看見白人在實踐這項運動的時候驚奇地喊道:“看啊!這些人!他們在吃對方的口水!”人類學家進一步的研究指出,大約占世界總人口10%的種族,並不知道“吻”為何物。本駝才疏學淺,沒有在我國先秦文學中找到任何關於這項運動的記載———隻是在《周易》的“鹹”卦中有“鹹其輔頰舌”的描述。考慮到文獻研究者們普遍認為“鹹卦”是對性活動的描述,這個“鹹其輔頰舌”很可能隻是一個步驟,而非獨立的部分。雖然明清小說中大量出現了諸如“點點甜唾笑吐舌尖”的文字,由於中間隔了兩千年的中西交流史,本駝認為“吻”也是一種舶來品。
來自母親的記憶
一部分吻學家便提出,吻是一種後天行為———是學習來的。當我們還沒有長牙的時候,媽媽把食物嚼碎,用嘴喂給我們。於是我們便將這嘴唇的接觸跟擺脫饑餓的愉悅聯係在一起,即使我們可以獨立咀嚼仍不能忘懷。這種說法頗得弗洛伊德真傳。不過這一解釋疑點甚多,比如“媽媽的吻”顯然與另一種吻相差甚遠。何況,這也不能解釋為何那10%的人沒有吻這個概念。
還有的吻學家則試圖從生理學的角度揭示吻的實質。他們發現,吻很可能與嗅覺有關(漢語中“吻”和“聞”本來就是同音)。人們早就發現,嗅覺在除了人之外的很多動物的社交行為中,特別是繁殖行為中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它們通過氣味劃分地盤,判斷對方是否發情,甚至挑選配偶。
尋找不同者
動物體內有一組叫做MHC的基因,也就是組織相容性複合物基因。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因為兩個具有相近的MHC的個體之間做器官移植,比較容易成功;反之就不容易成功。血緣關係越遠,MHC差異越大。1996年,美國生物學家弗隆(WilliamFurlow)發現,小鼠會選擇那些與自己MHC差別較大的異性交配。同一年Richardson研究小組進行了另一項試驗,他把一些被不同男人穿過的T恤衫給不同的女性誌願者聞,讓她們挑選出那些聞上去很有“感覺”的來。結果“感覺”不錯的T恤衫,正是與她們MHC差異較大的男人穿過的。而那些與她們MHC差異不大的男人的氣味,則讓她們想起自己的父兄。
相比於大部分動物,人類的負責嗅覺的大腦部分由於被負責智能的部分的擠壓而變得很小,這使得人的嗅覺變得十分遲鈍。我們假想這樣一個場景,兩個生活在寒冷地帶的原始人:一男一女。兩人眉目傳情,有些放電,他們張大鼻孔,試圖尋找對方MHC的信息。但是兩個人都捂著厚厚的毛皮大衣,這使得他們隻聞見了熊皮和鹿皮的氣息。他們越來越靠近,把鼻子湊近了對方惟一裸露在外的麵部,而麵部最大的氣味來源,就是口。兩個人距離越來越近,一項偉大的運動誕生了!
愛斯基摩之吻
這就不難解釋,為何身處溫暖地區的聰加族人不知吻為何物。因為他們身體裸露的麵積更大,而且溫暖的空氣有利於散播他們的氣味。而且“媽媽的吻”的感覺也可以得到解釋,媽媽通過給孩子一個十分相似MHC的氣味信息,告訴“寶貝兒別怕,你不是孤獨的。”從而使孩子得到安慰。
還有一個佐證,我們的親戚,跟我們同為黃色人種的因紐特人(也就是過去說的愛斯基摩人),幾萬年前遷居到北極圈附近居住,嚴寒的氣候“迫使”他們發展出了一種特別的吻———愛斯基摩之吻,這種吻的確不但需要口唇的接觸,同時還要用鼻子吸氣。所以下次有因紐特朋友在你嘴邊吸氣,可別奇怪,那是他在尋找你的MHC信息呢。
□瘦駝(山東生物學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