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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夏天的時候,塵兒的暑假課程一結束,跟我提出他想自己組裝一台台式電腦,塵兒的理由是自己組裝的便宜(我當然知道,他也是希望有一台更好的電腦可以打遊戲)。
我們家很多年都沒有台式機了,確切地說我來到加拿大之後就沒有用過台式機了。我倒是很讚成這個想法,不是因為便宜,而是自己動手無論做什麽都會有收獲。
像所有的事情一樣,老公的第一反應是反對,用各種打擊來反對——很難,太麻煩,浪費錢......
看著老公教訓塵兒時額上青筋暴跳的樣子,有時候我想,其實我不夠叛逆,老公這種個性才是真正的叛逆——對一切說不。
少不得我背後一番苦勸和爭論(要是能夠省去我這些口舌多好),終於同意,但卻又把價位定死在最低線。
塵兒聽得苦臉,一副想放棄的樣子:搭那麽配置低的電腦根本沒有意義啊,媽媽。
我就給他鼓勁兒,大不了媽媽拿出私房錢補貼給你。我的所謂私房錢是老公給我的一筆讓我出書的現金。
我一直不覺得自己揮霍金錢。嫁給老公之後才知道,所謂的節儉與揮霍,完全看跟誰比照了。跟老公相比,我簡直是一個揮霍無度的敗家女人。
但是我始終認為,該花的錢就花。錢在銀行裏隻不過是一堆紙,花出去才是錢。我不得不跟老公針鋒相對地給孩子們這樣洗腦。
如此反複地進出了幾次Canada Computer。塵兒的準備工作詳盡得著實讓我吃驚,他做了大量的調查對比,從品牌到性能到價位。我還是低估了“熱愛”這個詞語本身可以激發出來的力量。
不過我唯一正確的是對事物的認識。就像我跟塵兒說的那樣,自己組裝電腦難不難完全是一個小馬過河的問題,不要被爸爸過去的所謂很難的經驗嚇住。
事實證明,老公那些二三十年前從中關村電子市場買零部件組裝台式機的所謂經驗相對現在的科技發展來說,已經完全過時無用了。
終於在開學前一個星期,塵兒搭好了他的第一台完全自己動手組裝的電腦。其實若不是塵兒為了節省開支,徒勞地等待一些可能的降價,應當早就完成了。
後來在Best Buy,塵兒指著一款台式機箱對我說,媽媽,我的電腦比這個要高級,但是我自己搭節省了五百多塊錢呢。
我笑。塵兒還不知道,這不是錢的事。是經驗,是他十五歲自己完全搭一台電腦的記憶,這些,遠遠比錢有價值多了。
當然,這隻是我的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