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6-分析
(2007-02-06 05:00:54)
下一個
我的第1個major game是 俗稱 21點的 blackjack,(大約過了半年後我學完了第2個major game--百家樂)。21點是一個最普通最容易,人人都容易學會的賭博遊戲。參與者隻要知道自己牌的點數和莊家牌的點數最接近21點的為勝方(但是不能超過21點,超過的算0點),這裏麵就有了一個潛在的不公平之處了,那就是永遠要玩家先要牌,看上去玩家似乎占先機,其實則相反,玩家拿的點數太少會輸給莊家,同樣玩家為了追求更高的點數就會超過21點同樣輸給莊家。而莊家拿到16點時還必須要一張牌,但是達到17點時必須停止要牌。會玩的人就會選擇什麽時候盡量爭取大點數的牌,什麽時候又不追求大牌(隻要12點就夠了) 對於一個非常精通此遊戲的玩家來說,如果他的運氣一般,每次下的賭注一樣(從來不加注,從來也不減注)那麽他的勝率大概有45%,賭場的勝率大概為55%
而其他遊戲對於玩家的贏率通常都要更低,所以當一個賭博的人走入賭場開始第一次賭博的時候,其實他的贏率已經低於50%了。換句話說,從賭博剛開始時玩家已經開始輸了。隻是不同的人的輸贏不是能馬上體現出來的,不過是早晚的問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