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七拐八繞,找到了派出所的大門。
門口值班的民警傳了那位要我來的區段民警。他和氣地問我從哪裏來,什麽時候來,住哪,要住多久等等類似查戶口的問題。我一一作答。然後他遞給我幾張表格,說外國人來京皆需登記。 僅此而已?我正竊喜,他又冒出一句,“還得麻煩你去趟xx區公安局”。“為何?不是登記了嗎?”我納悶。他說你去了就知道。便不再言語。
我再次輾轉來到了區公安局。上了五樓,進了一間辦公室,裏麵對排著兩張辦公桌,各坐著一胖一瘦倆個穿製服的男士。胖子笑咪咪地接待了我,請我在他桌邊坐下。客氣地又問了一遍剛才那民警所問的。另外問了為什麽來北京,我說是專門千裏迢迢帶孩子回國感受祖國文化並學中文來的,說著心裏就有一股自豪感。但願胖子也能領會俺拖兒帶女的不易,還有那“肩負著的使命”,不管什麽麻煩在前頭,希望他們能因此放我一馬。
胖子邊聽邊點頭邊從抽屜裏抽出一張紙推到我麵前說:“這是政策規定,外籍人士來華必須在24小時之內到當地派出所登記,你來北京一個多星期了才登記,已違法了”。我懵:“這是什麽時候定的政策?我去年還回老家呆了三個月,派出所就在另一條街上,他們怎麽從沒找過我?也從沒人告訴我此規定?”。
胖子不置可否,仍笑咪咪地指著紙上的某一條款答非所問地說:“這上麵寫的很清楚,逾24小時沒登記者,執政機關可對其實行拘留…”, 我一聽就急了: “你拘留我?那我三個孩子怎麽辦?他們晚上都得和我一起睡覺的,能否一起帶進去?”
胖子臉上總是那種不笑自喜的表情: “… 或者罰款。你是要拘留還是罰款?”。這還可以選擇的?誰說咱中國欠民主?“當然是罰款了”,我的心放回原位. 開始覺得整件事情有點滑稽。 胖子也相當理解,很快拿出收款發票:“你身上帶有多少錢?”“你要罰多少?”,感覺有點在地攤討價還價. “規定1000元人民幣”,胖子看著我的挎包說。我拿出錢包,裏麵隻有6百元人民幣,剩下的是美金。胖子與瘦子互望了一眼,很豪爽地說:“那就6百吧”。這也能商量打折?早知道剛才就應該少報點:):)。
瘦子接了錢,我放好收據,胖子說下次記住了,如沒住賓館,一下飛機就得去當地派出所登記。還下次?這次是不知道,官方私方都無人告知我,否則,哪有這檔“折騰”?費了時間,破了點小財,都是其次,最“鬱悶”的是“忽悠”了俺的神經係統,滿腔熱情地帶兒女回國求學,大女兒的病剛折騰好,忽然又蹦出這個,一驚一咋的弄得我神經兮兮,好象潛入中國的特務,惶惶無安日, 連做夢都夢到自己端著一窩老鼠四處漂泊,不得安身…
過了二天,正好有一個在外交部當官的朋友回國述職,與其談起此事,我不免“怨聲載道”,他問我去中國領事館簽證及入境時有沒被告知登記之事,或在海關顯眼處貼有此告示?我說絕對沒有(現在就不知道了)。
該外交官也隻能用外交辭令安慰我:是應該被告知的,但難免有忽略。 我趁機繆論一番:其實中國政府應該對象我這樣專門帶孩子回國求學的人大開方便之門才對,甚至應該專門出台一些政策來吸引海外一切有中國血統的孩子來華學習生活,說不定幾十年後,這些曾來中國學習生活,懂中文的“小老鼠”們,長大成人,成了一條條活躍在各個領域的“龍”,難保其中有些人會成為美國社會重要領域的精英人物,萬一不小心有人成了幫總統出主意的幕僚,甚至當上了總統, 那這有中國血緣的幕僚或總統,能不對咱中國友好嗎?世界能不太平嗎?,看人家老美時時處處都在發掘培養“親美情緒”,為將來可能的“顛覆”做隱性投資,我們有這麽好的“顛覆”苗子,為何不好好灌溉,最大限度地培養他們的“親中情緒”,或“第二故鄉情緒”,那和平演變它美國豈不“指年可待”?到時想不“顛覆”都難! 這等事半功倍的好事何樂而不為?如果美國印地安人真的也是咱華夏子孫的話,那豈不是物歸原主了?
就像我大閨女三歲時在中國,大家問她是中國人還是美國人,小姑娘想父親是美國人,母親是中國人,不知該說哪國才好, 為了不厚此薄彼,就想當然地大聲回答:“美國中國,都是我們的!”。多大的口氣,多麽美好的理想啊。
厥詞大放完畢,還是回過頭來腳踏實地先把“小老鼠們”調教成“龍”後再議“顛覆”吧 。明天開始,俺家整窩“老鼠”一起正式去[北方之星]幼兒園上學去。。。。。
2007年4月6日於墨西哥canc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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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主持人真是殘酷
整個把小朋友的天真活潑要給扼殺了
大的小的,中的都可愛:)
我是福州滴;)
我和我媳婦也得努力了,在美國也再多生幾個小孩!
謝謝你的留言,最近比較忙,隻能簡單地說一下我的看法。歡迎探討。
“洋鬼子的博愛”我想除了個人心地的不同外,最主要的應該是他們的文化所致。他們孩子從小不管是在家裏或是在學校,所受的教育之一就是尊重,注重人性。在認真關懷教育自己孩子的同時,大多家長也把愛心延伸到不是自己的孩子身上,象自己有孩子還專門到貧窮地方去收養棄嬰或殘疾兒,最普通的是到學校,社區,老人院等地方去做義工,etc。。。他們所做的這些,不為名,不為利,隻覺的自己應該這麽做。
那怕麵對殺人犯,在譴責其罪性的同時,他們大多數人還是會對其用人性思維。小的象我老公對那素不相識的二個偷渡者的熱情款待,覺得盡管他們是違法偷渡,但從人性的角度來看,能得到官方釋放,獲得自由,就是值得慶賀的事,不是我老公有多偉大,而是凡是有點愛心,對人性尊重的人都會這麽做的。大的就象最近發生的VT槍殺案。趙殺了無辜的32人,他是罪惡累累的,按砸中國人話,是該下18層地獄,下油堝煮的人,可美國人在悼念那32位死者,每人一塊stone來奠祭的同時,也放置了趙的stone,一樣的鮮花,一樣的國旗。。。甚至有受害者的家長寫了“ we are sorry, we did not know you suffer so much"的紙條在他的stone前。。。。這是何等大的胸襟啊!!!!這已不是個人的偉大,這是他們整個民族的閃光點了!!
當我讀到這則新聞時,我流淚了,是情不自禁的流下了那不能僅僅用”感動“二字來解釋的淚。。。。你想我們中國人能做到這點嗎?不能做到當然也是無可非議的,按常理,誰會在失去自己至親的同時會去想到殺人者的立場?這中國人做不到,也不必做的事他們老美做了,而且是發自內心地做了。。。這就不能不讓人感歎該民族的強盛了,這強盛不僅是指他們的經濟,更是指他們民族的心理素質!這種“博愛”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獲得或個人有生俱來所擁有,這是一種沉澱,文化的,民族的,國家的沉澱。
草寫這些,有不能苟同之處,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