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還能“賴”三月 李紅誌尚可“紅”多久
加拿大聯邦法庭10月18日裁定,將於2007年1月17日在加中部城市溫尼伯舉行一次特別聽證會,再次聽審中國“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疑人賴昌星遣返案,以確定是否接受賴昌星提出的對其遣返前風險平穀報告進行司法複議的請求。
賴昌星因犯走私罪被中國大陸追捕而於1999年舉家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政府將賴昌星軟禁在溫哥華郊區一住宅中。2005年8月,在加最高法院拒絕賴昌星及家屬的難民身份申請後,加移民部啟動了對賴昌星遣返前的風險評估程序。今年5月加移民部完成風險評估,認為賴昌星被遣返後沒有生命危險,並確定了遣返日期。但賴又向聯邦法庭提出上訴,以“被遣返後將麵臨酷刑、移民部評估報道對其有偏見”等為由要求暫緩遣返,同時要求對其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司法複議。加聯邦法庭6月1日裁定暫緩執行對賴昌星的遣返令。目前賴昌星本人仍被軟禁溫哥華的家中。
由此看來賴昌星還能“賴”在加拿大三個月而已,等待他的將是無情地遣返。
與賴昌星命運相似的李紅誌也是1999年舉家逃往國外,隻是棲身的地方是山姆大叔。
李紅誌因組織邪教活動觸犯了中國的一係列法律、法規被中國警方追捕。李逃亡美國後得到反華勢力的支持,大肆從事反華活動,墮落成西方反華勢力的狗腿子。在主子出錢鋪墊的基礎上,他成立了大雞院、名惠網、堂人電視台、希望電台等媒體,利用這些媒體,大肆詆毀和汙蔑中國政府,操縱邪教組織進行了一係列破壞活動,如攻擊大陸衛星,組織大發學員到京滋事,濫訴中國公民,捏造所謂的蘇*家*屯事件、退黨事件等。由於李的極度賣力,得到了主子的扶持,使其紅極一時。但事過境遷,李也紅不了多久了,一是李組織的是邪教,隨著時間長了,明智的人都認識了他那一套是什麽東西,不會再相信他的謊言和把戲,自然沒有可繼續利用的價值了;二是主子擔心隨著李的勢力膨脹,他的邪教組織會在他鄉生根發芽,因為邪教在什麽地方都是邪教,本質不會改變,擔心會滋生新的不安定因素,破壞社會的和諧,這是主子不願意看到的;三是利用價值越來越小了,就像民運分子一樣才開始主子甚為器重,但終究成不了大氣候,最後被拋棄;李紅誌也會重蹈覆轍的,主子在榨取完他的價值後也會被一腳踢開,另覓新人的;四是主子還是能夠看到中美發展大局的,認為過於放縱李的行為會影響中美之間長期友好發展的關係,中國和李紅誌相比,孰重孰輕自會掂量出來的。
由以上分析,李的失寵是必然的,他是紅不下去了的。最終會不會和賴昌星一樣被遣返回中國呢?這個可能不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