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吳紅榴離婚案引人矚目
世上哪個正常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妻子是個忠於愛情、珍視家庭、溫柔賢慧、富有人性美的淑女呢?又有哪個正常男人願意自己的妻子是個靈魂怪異、舉止乖張、眼裏沒有丈夫隻有“師父”、心中沒有家庭隻有“大法”的神婆呢?
一個可憐的的美國男子卻偏偏攤上了這樣一個法*侖*功女人!隻有近距離“親密接觸”後,才能真切發現邪教對正常心靈的扭曲有多麽嚴重、可怕和不堪忍受。分手是必然的和無可挽回的,爭議的問題是孩子的撫養權。美國父親怎能沒有“憐子之心”,怎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親骨肉一來到人世就變成“大*法*小*弟*子”而毀了終生?——這便是紐約皇後區法庭所需要審理的一起離婚後“子女歸屬”案。
本案有兩個不尋常的“看點”。其一,吳紅榴的“同事”,不久前剛剛在白宮南草坪“大發雌雄”的王文怡將出庭為吳紅榴作證。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瞧瞧這個以“河東獅吼”“一舉成名”的證人,就不能不叫人對“美國丈夫”更加同情了。
還有個更稀奇的看點:“美國丈夫”的律師竟敢向法*侖*功教主李哄誌發出了傳票,而且居然由法庭送到了“大師”在聖詹姆士城的豪宅。這可是件非同小可的事。李*大*師一旦現身美國公堂,還能像在“法會”上那樣沐猴而冠,向法官自稱是“宇宙最大的神”,並對滿堂穿黑袍子和不穿黑袍子的人隨口發布“經文”嗎?毫無疑問,隻要李哄誌出庭,不管怎麽設計包裝,他主佛的外衣都會立刻剝得精光。這便是為什麽法*侖*功大起恐慌,拚死命也要保住“主佛”不去出庭的原因。據說李哄誌這回總算有驚無險,逃過了“一劫”,法官沒有強求他到庭並判了吳紅榴勝訴。但“美國丈夫”並不善罷甘休,而是提出了上訴,據悉本案將再次開庭。至於李哄誌這回能不能脫身,恐怕到時候才能見分曉了。
人世間形形色色的離婚案每天都會車載鬥量的發生,但這樁離婚案確實富有極其特殊的倫理和文化含量。“因誤解而結合,因了解而分手。”這就是“美國丈夫”和吳紅榴“家庭命運”的邏輯。其實這又何嚐不是美國社會和法*侖*功關係的必然邏輯?盡管也許在有些人看來,目前也許還沒有過完“蜜月期”,這是因為法*侖*功的惡行惡狀和嚴重危害暴露的尚不徹底。而美國主流社會轉而“休”掉法*侖*功,肯定隻是遲早的事。
更有令人忍俊不禁之處。李哄誌成天謀劃著“起訴”這個,“狀告”那個,真以為美國法庭是他開的,打官司絕對是隻賺不賠,一本萬利的事。沒想到這回差點在“陰溝裏翻了船”。按說,像李哄誌這樣的騙子,在任何時代和社會都是“填獄底”的料,理應見了法院就“篩糠”,沒想到反而能靠著告狀掙來大把銀子,這也是美國社會的一大奇妙之處。不過看來好景不長了,法*侖*功在那麽多法院“放”的“火”,遲早有一把會燒到“主佛”身上。“躲過初一躲不過十五”,看來“大師”也要隨時做好出庭作證、“公堂講法”的準備。何況無數受害者正打算在美國直接把李哄誌送上被告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