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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太太注冊了在個人名下的DBA,去年底報稅時我告訴會計師我們是Parnership,但會計師說不要按照Parnership報稅,那樣不好,怎麽不好也沒告訴我們,今年我們申請EIN號碼時國稅局問我們是什麽性質的公司,我當然實話實說是Parnership,國稅局說我們去年少報了一個稅表,限我們30天補上,我們找到會計師他說你們再交$100我給你們補報一個,我們問他怎麽回事,會補稅有麻煩或[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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