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麵前的自我批評
(2010-01-24 06: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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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人說了,要常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時尚這個話題,我沒有資格批評誰,隻有積極地自我批評。
說自己追求時尚,有點嘩眾取寵,自己努力做的,無非就是讓自己穿的好看一點,順眼一點。這種想法是在幾年前才開始有的,之前的自己覺得我看自己順眼就好了,幹嘛管別人順不順眼。當然,如果你在家,穿不穿別人都無權發言,但如果你要走進人群中,就休得抱怨人群對你的裝扮評頭論足。
你有亂穿的權利,大家也有亂罵的權利。畢竟有體諒這種溫和心境的人又不會來告訴你她很體諒你,所以你麵臨的就是不寬容的眼光和言論。
大眾化是比較安全的,槍隻打出頭鳥。其實打你的時候你並沒有真正的出頭,要打的就是你想出頭的這個念頭和氣勢。等你真正的出頭了,槍大概也打不到你了。
所以那些慘死槍下的,都是剛起飛的鳥兒。
你看我糊塗得,都說到哪兒去了?!
趕緊回到主題。
話說的是幾年前,我開始想讓自己穿的好看些,就開始把時間和金錢花在了商場裏。看到別人穿的美麗衣裳,就找來披在自己身上。
效果很古代。就是古代東施效顰的效果。
我心有不甘呀!這是此季最IN的衣服,我為了季節這個概念多花了銀子。為什麽我還是這樣土呢?我開始大量閱讀時尚雜誌。我開始注意那些被稱頌的搭配。我開始不惜代價地購進單品。
目前為止,我發現,我還是那樣的土!
我錯在哪裏?
那些霓裳到了我身上怎麽就成了災難呢?
我不高不瘦,換句話說,我又矮又胖,這不是我的錯呀!
我很努力地愛上了崴腳的高跟鞋。我忍著小腿抽筋腳趾發麻的苦痛堅持搖搖擺擺地行走。
如果讓我節食,如同失去了活著的意義。
那麽,胖的人也有胖的穿法吧?我再次尋找彌補的機會。
眾裏尋她千百度,最後發現。其實,錯的就是我。
時尚是找到屬於自己的感覺。我一直沒有找到那種感覺。
我穿的是我想表達的意思我想傳達的概念。可我的概念多變,早上還婉約,中午有點保守,下午開始收斂,晚上則徹底奔放。什麽樣的衣服能代表我這曲曲折折的心思?
時尚大師說,“流行說穿了,不過是在曆史中找源頭,在複古中找靈感,在混搭中找風格罷了。一點創意,再加一點創意,就是屬於你的時尚。”
英國《周日時報》的專欄作家傑爾說:“風格是藝術,時尚是工藝。藝術是借打破常規而誕生的,工藝則是接著遵守規則而成立的。”
借由特定的規則,或靠著流行的無聲輪替而成立的東西叫“時尚”。
打破這兩者而被創生出來的東西則是“藝術”。
正因為如此,那些擁有違反規則與流行勇氣的人,才會被我們稱之為“有風格的人。”
正因為如此,我希望自己不會盲從,找到屬於自己的完美畫皮。
正因為如此,我希望自己不斷努力,有朝一日成為有風格的人。
親愛的你快樂!
心君虎年平安!
我明日遠行,小別一月,你多保重啊!
我在網上認識一時尚界的朋友,有機會說不定我們仨可以聚一聚,聊聊天